本人 赖亮光 福建省上杭白砂镇樟黄村人 实名举报上杭白砂镇樟黄村原村支部书记胡春生贪污农民土地征用款,2012~2013高速办发放给赖亮光的土地征用款到现在还没有发到本人。到今天还没发。 望领导给民作主。
望领导给民作主。 望领导给民作主。 望领导给民作主。
关于白砂镇樟黄村村支部书记胡椿生贪污农民土地征用款的调查情况反馈
县信访局:
贵局于2014年3月27日批转编号为LY14032700021的诉求件调查情况反馈如下:经查,赖亮光所说的2012-2013年征地款其实是有权属纠纷。该征地地块位于樟黄村姜坑窝,面积共计0.139亩(92.66平方米),当时的征地标准是25500元/亩,征地款共计人民币3545元。该地块其中的66.86平方米听说原来由赖亮光种植,后赖亮光将其抛荒。赖亮光抛荒后,赖德光将该地块复垦。因为时间久远,故双方对该地块的征地款有纠纷,双方均主张该66.86平方米的征地款应归自己所有。后经村干部多次协商调解,协商过程中赖德光同意66.86平方米的面积各人一半,但是赖亮光不同意,赖亮光当时还说如果要平分,我还不如把所有的钱交还给政府,导致协商调解未果。目前该纠纷仍在调解中,且该征地款由村报账员代为保管,直至他们之间的权属纠纷结束后再发放。
综上所述,赖亮光实名举报白砂镇樟黄村胡椿生贪污其2012-2013年高速办发给其的征地款与实事不符。
白砂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4日
(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于 2014-4-3 08: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