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停车乱收费

正月初五去凤凰山公园游玩,内设停车场,停车一次收费五元,无正规发票,且收费后未对车辆予以适当管理,现投诉该现象,收费标准多少,是否有物价部门文件,还是属于公园内部员工乱收费?
凤凰山公园在大桥外侧原有一处停车场,是莆田市人民政府划拨用于建设公园停车服务配套设施的场地,现被聚昌置业公司霸占,建设成为通往别墅区的路,凤凰山公园为了缓解游客车辆停车难的燃眉之急,投资十几万元在诉求编号PT16021400043我局已收悉:
公园的东大门(名人路),新开辟一处停车场。
该停车场平时是免费开放,只在节日期间象征性一次性收取停车费(小车每辆5元,摩托车每辆3元),一是为了避免周边群众在节日期间将车辆全部停在公园的停车场,为游客停车带来不便,造成交通堵塞;二是收费的标准是一直沿用原有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这一收费标准是全市统一的收费标准,并且没有时间限制,综合看是比市内路面收费标准更低;该收费的行为凤凰山公园有限公司决策的统一授权行为,并非公园内部员工乱收费。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2-25 16: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