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蛟里村的一名普通村民,因房屋拆迁,我们家一套100多平方的房子没有列在我家名下。我们这套房子不是应拆房,但是因为调剂的原因。红本子现在在其他人家名下,拆迁办告诉我们,只能私下商量,后经商量,拿钱的那一方狮子大开口,我们实在无力承受,自己的房子却要别人说了算!!!房屋的情况是这样的:房屋本属蒋金华,1998年造完房子,因批复慢了,带2000年才到。当时村里实行一区一房制,没办法他把房屋调剂给了他的姐夫蒋国良A(A,因为我父亲与他同名,所以加了A),蒋国良A把自己的房子调剂给了他的亲弟弟蒋国龙(他们都有一套78平方左右的房屋)。2002年,蒋金华把房子卖给了我们,写了决卖书,直到今日。 本来已经商量好了,说我们拿35万,把字签掉,可是就在签字当天,我把名字签下后,蒋国龙就不愿意签了,这不是挖了坑让我跳嘛!(但是当时没有签协议,以为总没问题了吧)然后找拆迁办,他们说;你们来签字,说明你们已经默认了,大家已经协商好了!如今我们相当被动,蒋国龙说给我们多少,就给我们多少,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如今,从法律程序走,我们确实与这套房子没什么关系。但是就在前几日,出来了新的政策,房屋谁买的,就该属于谁!本想着,现在好了,房屋有着落了。可是一到拆迁办,他们说:只要大家都同意,房子可以还给我们,但是!还给我们的同时,蒋国良A,就连低保都没得拿了,变成了无房户,就算可以把他弟弟的房子也还给他,他也不能吃低保。(拆迁办和我们这样说的)本来蒋国良A 也是吃低保的,无论有没有这套房子都是一样,但是如果还给我们他低保也没有了。他肯定不答应了!和他弟弟商量,也无着落。 请问各位相关部门!我们自己花钱买的房子,现在是否还属于我们!!!!!
你于2017年3月9日向浙江省信访局领导信箱反映的要求享受灵芝镇蛟里村房屋拆迁安置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你本人系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蛟里村村民,于2017年3月9日向浙江省信访局领导信箱反映的要求享受灵芝镇蛟里村房屋拆迁安置。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我镇负责蛟里村拆迁的工作人员调查后,答复如下:城改办工作人员是按土管部门提供的依据进行操作,2000年5月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乡镇土地管理所(员)审查意见栏中载明:原865宗楼两间67.84平方调剂给314宗的蒋国良(受主314宗楼壹间36平方调剂给313宗的蒋国龙)。截止目前,你已签约拆迁并腾空。三、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鉴于你已签约拆迁并腾空,我镇认为,你对目前的拆迁安置方案认可。联系人:徐同志 联系电话:0575-88010742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