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于应县教育局组织招聘活动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应县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特岗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应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应县教育局计划的实施有力地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促进了农村学校面貌的变化,受到各地普遍欢迎。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的问题仍然突出。应县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应县教育局决定扩大实施“特岗计划”。
  各地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应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特岗计划”。应县教育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地方“特岗计划”,鼓励吸引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二、深化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改革,确保教师聘用质量
应县教育局要统一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情况,及时会同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应县教育局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及时满足教师补充需求。
  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应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应县教育局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
  要及时为中小学补充合格教师,应县教育局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重视英语、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以满足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
  要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应县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
  三、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持证上岗
 应县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新增教师质量。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应县教育局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应县教育局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要将申请人修学教师资格课程、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进行教育实习和具备现代教育技术水平等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