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台湾的,可以生二胎吗?

本人先生是台湾户籍,请问可以生二胎吗?
你好: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
你夫妇生育的第一个子女若不在内地定居,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不明事宜可来电咨询新罗区卫计局政法股:3296833)(新罗区卫计局于 2015-9-22 08: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