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代理审判员,酌情判决,请问你酌的是人情吗??


离婚案,男女方均绍兴市区人,陆续已分居25个月,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判孩子归女方,由男方支付前25个月的抚养费共2.5万,以后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无共同财产分割。
之前申请了法院收入调查,男方为某校老师,正式编制,从业多年。2014年工资收入10.5 万元,公积金收入2.79万元,共计13.3万元。
现在我纳闷的事情出来了,按收入20%——30%算的话,据我所知他家也不算经济困难户,那么公平点,按25%算,他也应该是2100多啊,再不济,就算你迫于你领导金法官的压力按20%算也应该是1700啊。再说了,你凭什么拿我儿子的口粮做人情啊,难为你也是个女人。
孩子从小没爹,所以我不愿亏着我儿子,吃喝拉撒玩乐早教我一个没落下,总想给他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你判给我前25个月的抚养费总共是2.5万,等于1000一个月,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算的,是孩子越小花费越省吗?你知道2000块钱对于一个纯奶粉喂养体弱多病现在还整天操着尿不湿的孩子是什么概念吗?养过孩子的人都来说说吧,这样合理吗?

我不服,想上诉,请问各位看官,他上面有人,我该怎么办?

管他有什么人,继续上诉。
先把抚养费的标准搞清楚,然后把对方的收入搞清楚,再把小孩子的每月花费计算出来,按物价指数相应增减,就可以干一仗了。

上诉,有时候法律也是公正的,只要楼主你把它透明,
把男方收入证据发到网上来,隐私隐了,也把判决书上传来。
我们坐等二审判决也如实上传
对了,审判法官名字什么的那都不是隐私的,法官的家庭地址什么的才是

公平公正依法办事

之前申请了法院收入调查,男方为某校老师,正式编制,从业多年。2014年工资收入10.5 万元,公积金收入2.79万元,共计13.3万元。

楼主 离婚了小孩归你你是自讨苦吃

确实少了点,养个孩子月三千都不为过!这男的也小气!自己的孩子才给这点!

孩子是娘身上肉舍不得儿子是人之常情离异了还带个孩子总是麻烦事

如果按照婚姻法,分居期间,双方的收入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上诉,不解释

大叔认为带着儿子远走高飞,长大了说老爹不要他了,这老师就断子绝孙了

年收入10万,公积金怎么会有2.7万

把法官及老公单位名字透明,一切放在阳光下,让兴论的威力助你维权,你一定能鸁,让帖子顶顶顶

把老公单位名字透明,一切放在阳光下。让大家看看这是一个什么品位的老师!

弟兄好:问了下小伙伴圈里的老师,作为老师高级职称吧,住房公积金每月自己交1千多点,单位交1千多点,一年就2万5以上了!

我妹妹也是过年前判决书下来,居然是600元,真TMD不知道是怎么判的?不知道这个600是够买奶粉还是尿不湿,当然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为什么离婚

老师!有几个人算计得过这个职业,老老实实认栽吧!要了孩子你就输了

还有只能做点不要脸的事了,去男方单位……没办法的办法

1200*2,绍兴养个小孩够了。除非你们是协商解决护养费。

监护权在你那儿,如果给前夫,说不定他不要你出一分钱的护养费。

要共同分担的吧,而且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定的,这个是关键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上面是抚养费支付的原则,还要根据所在地的生活费标准调整的,并不是就是收入的20到30的百分比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相关的规定是没有把公积金算入工资及奖金里的,这不算可支配收入,在计算20到30的收入这个标准里面是不算入的

我理解是这样的:该人总收入虽有10万,但老人要赡养,小孩要抚养,中间可能家庭要重组,或许又有小孩,所以法院作了酌情。孩子都是心头肉,如果确实产生了其他费用,你还可以起诉他要求变更。另外这抚养费不包括必要的医疗费及小孩读书合理费用。

自己也要努力查的,不要只交一张调查申请啦。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不要孩子。让对方去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