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口腔诊所办理执业证件的事宜

咨询事项:本人是2011年12月8日取得的口腔医师执业证,请问能否在乡村执业?若在茘城区新度镇这边开乡村口腔诊所,要办理相关执业证件,需要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审批材料?谢谢!
你好,你的咨询我局已收悉。现将荔城区卫计局审批窗口答复反馈如下:您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莆田市卫生计生委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我局将您所提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区设置个体诊所不受规划布局、类别、间距限制;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的执业类别为口腔科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口腔诊所。
在我区开办个体诊所须提交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如下)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荔城区卫计局窗口: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资信证明(民营医疗机构应提交银行出具的个人存款证明);
5.设置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设置人或主要负责人医师资格、执业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8.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9.委托代理人提出设置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10.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的应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我局将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后规定时限内对申请进行审批,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同意申请人在申请地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关于下发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筹建,筹建完成后,及时向我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
4.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5.建筑设计平面图;
6.资信证明(民营医疗机构应提交银行出具的个人存款证明);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9.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及人员花名册;
10.医疗机构卫技人员资格、注册、职称证书复印件;
11.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2.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
13.药品种类及数量清单。
我局将在材料申请受理后规定时限内对医疗机构现场勘查,合格后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如果仍有什么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2377018.谢谢!
(荔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7-2-23 08: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