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汉年纪七十有五,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医保规定每次可配一个月的药量。大多在贵院方便门诊配的。开年以后说要到楼上专科门诊开方了,但还是一个月的药量。今天碰到一位是女医生,说现在只能开半个月药量了。只因配一次药,要化半天时间,来回路上又不便,又常年要服,故特向门诊办公室反映一下,坐在办公室的女同志回答说上面是规定一个月药量,但他们科室里这样规定我们也没办法。政府其他部门权力下放是为方便百姓,你们医院放权结果造成人为麻烦。不知卫生局、医院领导有没有办法?请求考虑!
一院配药新政策,方便门诊不方便,复诊要到专科去,药量只能开半月,请院长解答一下。
这样可以提升门诊工作量,还能带动公交的客流量。一举多得的好措施!
为什么不能做的更人性化一些呢?
是的,要区别对待,好多要长期服用的药,又不需要每次化验和检查的固定配药一个月、半个月药量的确不方便。
我也年轻过,你也会老的。年老后体弱多病,会增添社会和子女负担,但都想坚持服药能多活几年,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关照,给予方便,尤其是医院。更希望一院心内科的大夫们能高抬贵手!好吗?
有些事情都是举手之劳,为什么定要条条框框来禁固它呢?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病人又是老人,为何不出台一些优恵措施呢?想毕每个人都会老,都会病。到自己遇到这一天会感悟的。
全国一盘棋,都一样的!在深圳过去也有简易门诊挂号费一元钱,现在也取消了,现在普通门诊17元,而且只能看一个科,药的剂量只3至5天。社区医院过去配药不挂号,现在挂号费12元。有的时候感冒配药还是挂号费贵,祘了,还是自己淘腰包吧!药费报销邮寄到绍兴报回的钱不夠付邮费!这就是医改给我们帶来的“实惠”!
如今情况,方便门诊已经失去方便的含意,还是把它取消,或者做做好事改为老年门诊,专门为那些七十岁以上或者老病号配药,对有些慢性病是否可一次复诊几次上方便门诊。比如高血压长期服得降压药允许方便门诊开三个月然后复诊一次。
不是说医院在超召负运转吗?人为把药量改为半个月,这就更增加了工作量。如为提高经济效益,这种“广种薄收”方式不可取,还是在病房里多做几个冠脉造影,多放几个支架来得快!
医院这样限科、限药的做法无非是想多收些挂号费,害得老病人三天二头要跑医院开药。干脆还是提高些挂号费,给病人按规定开点药,让病人少走次医院。院领导如有良知能方便病人的话,请听听百姓的呼声!
既然上面规定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而你们心内科改为半个月药量。如果情况属实,我看没必要进行这种害人的"改革"。
高血压等慢性常年要吃药的病,也不用看医生的,直接进药店配药就行。何必去付这笔检查费。最多自己家配个血压计,自己量量好了
现在医疗体制改革过了,药品按进价配,不赚差价了,医院提高了诊疗费,去医院不诊疗,只配药,医院就没收入。所以取消了方便门诊。以前方便门诊有药的差价赚的,现在按进价卖给你,与直接去药店配也一样啦。何必于去找医生看。
13楼说得虽有道理。但有的医保卡又规定不能去药店配药,要在指定医院就诊、配药。看来只能多去几次、多出点挂号费,什么为民、惠民都是过眼云烟。但“可配一个月的药量”的政策却是明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