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见信好!
我的爱人是海南省某高校教师(省编),我是江西省某事业单位干部(省编),我们夫妻二人一直是分居两地。小孩已是适龄儿童了,我们长期分居对小孩的教育和成长不利、对家庭的和谐稳定不利。
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的文件精神,博士学位获得者及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分居时间、指标方面的限制,及时予以解决。
鉴于我家的实际困难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请求海口市人社局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考虑解决!
此致
敬礼!
一位极其需要帮助的人
尊敬的网民:
你好!你的来信我局收悉。经与你电话沟通解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有用人单位接收,我局将给予办理人事流动手续。感谢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3-30 15: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