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罚款为警示的安全带,才能系上安全


据媒体报道,全省高速公路正式启用不系安全带违法检测系统,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被抓拍到的违法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扣2分;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被处以50元罚款。副驾驶座上乘客未系安全带被抓拍,高速交警表示,认定主体一般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
这则新闻让我们看到了几个积极信号,一是全省的高速公路将重拳打击不系安全带行为,全程抓拍,从严处罚,不给违法驾驶员以半点侥幸;二是处罚实行“株连模式”,乘客不系安全带,乘客或车主、管理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员有没有做到提醒与监督成了一种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对不系安全带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由此可见,驾乘人员在行驶途中自觉系上安全带是一种必须履行的法律行为,违反就是违法,违反就得受罚。这是法律层面对如何系好安全带的注释。从安全层面而言,系上安全带是驾乘人员自我保护的必需,许多惨痛悲剧都证明了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的事实,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即便没有监控抓拍没有罚款扣分,也应自觉系上安全带。
然而在现实中,不少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或贪一时之便,不系安全带开车乘车行为频现,这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是对生命安全与法律缺少敬畏的表现。当然,有些驾驶员本人已经养成了自觉系上安全带的习惯,但对于副驾驶座的乘客多半碍于情面难以启齿要求系上安全带,导致乘客不系安全带现象较为普遍,那么,如今的处罚“株连模式”足以让驾驶员坚决对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说“不”了。一个人的违法行为,两个人的责任共担,自觉筑起生命安全的防护栏,这没得商量。
明明是利己利人的好事,偏偏要靠监督处罚机制来约束与促进,明明是自我保护的安防措施,却要靠罚款扣分来警示与落实,这说明我们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守法自律自警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同时也给其他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提了个醒,即便是有利于民又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也需要防范与生俱来的惰性,通过法律的严格执行与管理的外力推动,才能达到预期的高度与目标。
不以惧怕罚款为目的系好安全带才是真正的安全保障,不以罚款为警示的安全带才能成为一种自觉行为。罚款不是目的,纠正才是真谛,我们不必对抓拍与罚款耿耿于怀,那只是一种善意的规劝与调校而已。

这下---嘿嘿--全省的罚款--大大的了-------------

交通违法事关生命安全,罚款的力度能否大点?重点?严厉点?否则生命不可能安全,生命不可能得到被尊重!

人家再三提醒了,自己作死被罚,怪不得交警了。

反正我和家人现在已经习惯了,上车就系安全带,不管低速高速。
哪怕市区也都系。
死神身边回来的飘过~~

罚款都不能让你们系上安全带难道用心里鸡汤就能感化你们了?!

个人认为乘客不系应该和驾驶员不系一样的处罚,而不应该用不同的标准,同时还要追责驾驶人员

前几天压线被扣分罚款了,现在不礼让行人也要罚款。苦也!!!

不系安全带不会开车

进市区没特殊情况我一般都是坐公交

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安全带,安全出行

“明明是自我保护的安防措施,却要靠罚款扣分来警示与落实,这说明我们的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
这应该说明的是安全观念太淡薄,恰恰相反,靠罚款来让人系上安全带,是法治的滥用。

罚款就是法治的滥用,都说国外素质好,但却都是只看一面,看不到国外违法所要承受的巨大代价。
人的素质不是光靠教育,仁政就能出来的,是要靠传承,靠铁血政策养成的习惯。
国内为什么做不好,一是政府执法不严,二是违法成本太低。

这是法律不是道德范筹,法就是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