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表已送市计量部门校验,检测证书结果是水表符合要求。不知“符合要求”何意?询问计量局部门工作人员,得到的解释是也就是说水表没问题。不知计量局的校验是否公平、公正?
起初自己找了2个不同的水电工师傅检查是否是自己家存在的原因造成的,但2个师傅都没找出原因来,后来观察了水表状态,以往日常走量是0.6立方左右,但是水表却走了好几立方,而实际用水量是和平常一样甚至还少。经其他因素排除最后考虑到有可能是水表问题,所以申请送计量局检验。自己的水表送计量局校验,水务公司的工作人员拿了一个临时水表给我们用,隔天我们也观察了临时水表的用水量状况,差不多也是0.6立方左右。所以很有可能是我们原来的水表有问题。但是检测证书结果是水表没问题。不解!那原因是在哪里?一个月用水量和往常一样50元不到,当月却被扣了927.82元,如此的离谱!
希望水务公司能够帮忙找出原因并能返还已被收取的阶梯费!
希望尽快回复!
信访局:
一、叶女士反映计量水表异常,同时水费927.82元的诉求件。对此我司立刻对此事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1.叶女士反映水表异常的情况,我司工作人员立刻使用临时过渡水表进行校对。如同叶女士所反映一致“计量器具无误”。
2.为了保证叶女士原使用的计量水表的精准度,我司工作人员与叶女士协同将原水表委托第三方(宁德市计量局)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因此我司与叶女士做为水费结算的水表符合计量要求,计量无误,产生的水费也无误。
二、另叶女士反映的10月份被扣927.82元情况如下:
1.叶女士10月份产生水量242吨,我司依据宁德市物价局批复的宁价费[2013]195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①第一阶梯20吨以内(含20吨) 2.38元/吨*20吨计47.60元
②第二阶梯20吨-30吨(含30吨)3.17元/吨*10吨计31.7元
③第三阶梯30吨以上 3.96元/吨*212吨计839.52元
其中垃圾处理费9元
以上合计:927.82元
因此叶女士所扣的水费无误。
三、建议:
1.建议叶女士应加强内部管网与用水器具的管理.同时加强对抽水泵、马桶的用水管理。不定期核对水表产生的计量吨数,确认是否用水正常,防止发生内部管道及抽水马桶漏水。(宁德市自来水公司于 2015-12-4 10: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