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何家乡长风村村民。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位于钱塘江源头,位于我们村有个水电站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建好了,我们处于水电站的上游,水电站建好后我们原本的土地好多都被淹了。2017年6月中旬政府的优惠政策下来,本来这事件大好事的,因为养老医疗保险可以优惠很多(我们村民交一万九就可以享有8年多的养老医疗时效),但是有关部门一直托时间。因为每年国家7月份养老医疗标准都会变动。现在好了,7月份了,变成每人交一万九千元只能享有4年的养老医疗时效了。我在这边就是想请各位领导能不能至上而下查一查这件事呢?不是说不相信政府,而是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改变?上面的领导真的知道这件事么?不是说我们村一定要争取8年的养老医疗保险的时效优惠,而是这其中出现这样的变动真的是正常的么?我们浙江作为改革的实验地、新经济的试验地。出现这种事情真的正常么?为什么我们县城其他村上面一批下来村民可以立马享有优惠政策,为什么我们就不行呢?为什么二十多年前被淹的地一直拖到现在呢?其实说真的建长风大坝真正出过力做过贡献的都是我们村老一辈的,他们现在都多少岁了?七八十岁了,有的甚至已经过世了。我作为一名90年出生,政府补不补我们,我们不在乎!但是像40/50辈分的,四五十岁以上的不应该有补偿优惠么?难道还要一直拖么?难道真的要等到他们都百年后优惠的政策才能下来么?真的到那时候优惠政策有什么用,还有什么意义?!!!!其实还有很多事,但是这件事真的看不下去了!附件图使我们村,原来叫溪东村前几年合并后改名长风村。长风大坝位于我村下游。我希望政府我们省信访部门别像踢皮球一样把这个事踢到市里,市里呢又踢到县里,县里又踢到乡镇村。。。。。。
胡佳佳:您好!您在网上咨询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您所在溪东村,2017年6月20日国土部门对其长风水库征用项目批复《常山县村集体被征土地审核表》,您村可根据审核表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按流程办理。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目前,针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我县实行的是常政发[2015]13号文件。根据文件参保要求: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需由县国土部门核对被征地村征地面积、应保人数后审批《常山县村集体被征土地审核表》,被征地村根据审核表对村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按流程办理参保手续。你所在村的失土农民保险手续未在7月1日前经乡镇审核并办理,对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根据我省今年浙人社发[2017]59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按规定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按规定通过补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在2017年7月1日后办理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或衔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需按新政策予以办理。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5020079、5022434。经办人:曾枭联系电话:5020079 常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