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初,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沟头居委会天龙一号楼六层户主,在未经规划许可下,肆无忌惮占用露台进行违法建设,本应当立即执法的违法建设,而相关部门一直包庇,以种种不正当借口一直拖延,来帮助违建户达到“合法化”目的,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搪塞业已存在的事实,试图草率结案。今后,我们将充分行使我们的申诉权益,多方渠道、不失时机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直至违法建设得到拆除。(附“违法行现场资料及规划局提供的该层规划图”一份)
收悉贵办转来的关于居民再投诉我街道沟头社区天龙一号楼六层户主违章建设之事,街道已再落实,现反馈如下:据天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说明、总体鸟瞰图及户主林喻某签订的购售协议,天龙一、二号楼六层屋顶均规划设计为屋顶景观,包括601室屋顶露台在内,目前,屋顶景观工程正在完善当中。户主林喻某搭建的防护走廊及小凉亭等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街道正协调区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确认。
特此反馈
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城厢霞林街道于 2014-12-4 16:56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调查,投诉人所述天龙一号楼六层露台改建,因露台使用权为六层户主所有,六层户主在露台上进行改建,修建防腐木景观,已督促业主违规部分进行整改。(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厢大队于 2014-12-5 08: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