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别墅花园原先第3和第4栋格式一样,都是三层半。现在发现第4栋违章加层,并且改变结构,破坏第九栋的采光通风环境,从2014年7月7号发现这样情况。向莆田市有头部门反应这种情况 城市管理执法局及街道干部有到现场勘察认定,认定后给出的反馈情况为这种做法不属于“两违”建设行为。同意予以保留。的结果 这种反馈结果让我很不满意。明明第4栋户主违章加层,并且改变原始结构 明明属于违章搭盖行为却从市有关部门人员眼中不属于违章行为。这种行为难道不属于"官商勾结"行为. 现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这种情况,望省有关部门介入这种情况,还给第九栋户主一个公正的说法.(注:现附上第3栋和第4栋的现有图片 第3栋为原始结构第4栋为现在搭盖图片)
经城厢区治违办调查反馈,该案件现状为顶层修缮过程中高度有所增加,但原有的层次结构未改变,经新塘社区居委会、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及区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签字认定,同意予以保留,并经区挂钩副区长审核。(莆田市城管执法局于 2015-3-12 10: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