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擅自将小区绿地改做收费停车场使用

1.部分有私家车的业主将自家的停车库(煤炭间)租赁作为商铺或麻将馆使用,自己的车子就在小区内部随意停放在消防通道,造成小区十分拥堵。
2.近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只召集各楼楼主开会讨论修建停车位事宜。开会后,楼主会各自楼传达了部分信息。具体停车位由谁建设,由谁拨款,如何收费,收费交给谁,费用如何使用并未告知各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AB区楼与楼间的绿化带都被推平。我们小区的绿化本来就少,长了近10年的树木都被挖光,并私自贩卖给他人。
3.我们部分业主征询过建设局和园林处相关部门,小区内部的绿化绝对不能以任何理由改作他用。
4.我们也打电话咨询过相关的城建部分,小区的项目也没有做任何报备工作。
5.请相关部门的领导们能为我们排忧解难,。非常感谢。
经了解,该事项不属于我局管辖,建议转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6-24 15:52回复)
小区业主: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4062400009已收悉,现就您所提的情况答复如下:
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暂时无物业企业进驻,现由业委会自制管理。小区业委会将小区绿地改作收费停车场,属于业主行为。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内,建议转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区内的绿化带被推平建议由园林管理局进行答复处理。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27日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4-6-27 16:05回复)
XX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擅自将小区绿地改做收费停车场使用”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 经我局直属三大队调查核实: 2014年7月2日上午,据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XX所述,因为脏乱差缘故,小区AB区向市土地收储中心申请资金将小区绿地改作植草砖,由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拨款给该小区绿地改造但未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局审批。
2. 该小区于2014年4月28日成立小区绿地改造办公室,主任由张XX担任,成员有吴XX、郭XX、张XX等,2014年6月10日开始动工,2014年6月25日我局直属三大队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XX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龙城执【2014】改字92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3. 我局直属三大队责令AB区业主委员会15日内提供相关审批材料,如未审批继续施工,我局直属三大队将依法进一步查处。
4.关于停车库改为商铺的问题,如未办理工商执照,建议你向新罗区工商局反映;如已取得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许可证照,依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及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建议你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7月7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7-7 15:16回复)
XX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擅自将小区绿地改做收费停车场使用”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 经我局直属三大队调查核实: 2014年7月2日上午,据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XX所述,因为脏乱差缘故,小区AB区向市土地收储中心申请资金将小区绿地改作植草砖,由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拨款给该小区绿地改造但未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园林管理局审批。
2. 该小区于2014年4月28日成立小区绿地改造办公室,主任由张XX担任,成员有吴XX、郭XX、张XX等,2014年6月10日开始动工,2014年6月25日我局直属三大队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登高西路安置小区AB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XX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龙城执【2014】改字92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3. 我局直属三大队责令AB区业主委员会15日内提供相关审批材料,如未审批继续施工,我局直属三大队将依法进一步查处。
4.关于停车库改为商铺的问题,如未办理工商执照,建议你向新罗区工商局反映;如已取得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许可证照,依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及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建议你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7月8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7-8 16: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