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仙游的,参加了农村医保,因为常年在省外,想咨询在省外就医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问题,谢谢。
您好,及省级医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可补偿金额扣除1000元起付线后按40%比例补偿,年度内封顶12万。在(往)外就医补偿时须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材料要求:
1、住院发票;
2、疾病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如为分娩的则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书及复印件一份;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4、住院费用总清单;
5、病人身份证、户口簿、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医院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医院公章或专用章;
2、如有商业保险的必须先办理商业赔付后再往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补偿;
3、在(往)外就医须选择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
4、该中心受理、接收材料之前,以核实病人病情为准则。如为外科手术病人,可在本年度内提供清晰影像资料或病人本人前往该中心核实;如为内科病人须在出院后及时前往该中心核实病情或在住院期间医生查房或挂瓶时留取清晰影像资料以核实病情;
5、因基金统筹为年度结算,故补偿材料须当年度内呈交受理。12月份出院的病人,材料最迟在下一年度1月份内呈交,逾期不予受理;
6、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我县新农合中心咨询电话:0594-8599302。(仙游县卫计局(原卫生局查询)于 2014-9-26 08: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