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贴发放

本人张佳生,是2010年底申请到的货币补贴,于2011年8月在御湖国际买了一有套80平的房子,在2012年9月底拿到房产证并办理了申领手续,至今未拿到补贴款,电话询问时答复本人说是我的收入超标了,不能发放。这我就不懂了,我当时申请是通过了审核的,难道申请了补贴的就不允许今后收入有所增加吗?这几年物价也翻了几番吧,如果工资不涨,那我们还怎么过呢?
您好:
  申请的时候符合标准,但今后如果收入增加了超过了年人均收入一万元的标准,需退回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具体您可咨询市经房办,咨询电话86719290。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04-2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