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五水共治”工作获“点赞”
海盐海宁双双捧回全省治水最高奖“大禹鼎”
嘉兴在线新闻网 2016年03月02日 00:05:19 手机看新闻 我要投稿 飞信报料有奖
本报讯 古有大禹治水,为天下万民,三过家门而不入;今有“大禹鼎”,唤起干群千百万,同心干,成为我省“五水共治”工作的最高奖。记者昨天从市治水办了解到,在2月29日召开的全省“五水共治”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海盐县和海宁市凭治水实绩,双双捧回了全省治水最高奖——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
据了解,“大禹鼎”的评选有一套科学规划的完整考核标准,考核分值由年底考核分、平时考核分和领导小组评价得分等部分构成,按照一定比例权重计算得出。考虑到治水是一项长期工作,且年度治理过程中具有可变性和动态因素,“大禹鼎”也并非“一考定终身”,而是综合年终和平时、贯穿全年累计得出最终结果。值得一提的是,考核中除了有交界断面水质情况、“清三河”完成公里数等一系列可以量化的数据外,还重点考虑到了群众的获得感,以随机电话寻访的形式调查群众对当地治水工作的满意度。
那么,海盐和海宁此次为什么能摘得“大禹鼎”的桂冠呢?据海宁市“五水共治”办常务副主任宓肖明介绍,2014年和2015年,海宁市就已连续两年获评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胜市县,成功创建2015年省“清三河”达标县(市、区),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从2013年的“合格”跨越到2015年的“优秀”,市级河道43个断面四类水及以上水质占比从2013年的20.9%提升到现在的74.4%,基本消灭劣五类,实现了以四类水为主体的历史性转变。
海宁市一直致力于推进“五水共治”体制机制创新。如创新“大河长”带“小河长”工作机制,将“河长制”当成治河的“金钥匙”,以水质改善提升为纽带,使“大河长”与“小河长”成为利益共同体,开展大小河并治,推行流域治水;建立完善了2469条市镇村三级河道全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变“河长”为“流域长”,实施大小“河长”联动治理;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河长”联动会商制度,以“十问河长”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到河边、知河情、懂治河。同时,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道警长制”,对25条市级河道调整配备由市公安局领导和派出所所长担任的“河道警长”,巩固“河长制”治水的经验在浙江省、嘉兴市可圈可点。
2015年海盐治水成效亮点纷呈。连续两年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为“优秀”;11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面消灭劣五类、五类,其中,二类断面占比9.1%,四类断面占比90.1%;千亩荡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实现零的突破,9月至12月连续4个月实现全指标达标,成为嘉兴市首个不依赖外界优质水源补给而水质达标的在用水源;南北湖水质断面成为嘉兴市唯一的二类水断面……
为确保治水有成效,海盐县积极探索村村设立“第一书记”、村村挂出“作战图纸”、村村修订“村规民约”、村村进行“水质公示”、村村配有“保洁队伍”的基层治水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县域水质,打造环境优美的绿色海盐。海盐基层治水经验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向全省推广。去年9月下旬,全省基层治水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海盐召开。
2014年是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全面铺开之年;2015年是“五水共治”的巩固年、关键年、攻坚年和冲刺年。2015年全省消灭垃圾河6496公里、整理黑臭河5106公里。由于全省各地治水达标情况明显优于2014年,省有关部门酌情增加了2015年度“大禹鼎”的数量。因此,此次全省共有4个城市和25个县(市、区)夺得2015年全省治水最高奖杯“大禹鼎”,登上了颁奖台。而在2015年1月,嘉善县凭治水实绩,在省委、省政府首次颁发“大禹鼎”奖时,已经成功捧回1尊。
2016年不仅是“十三五”治水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开展“五水共治”的第三年,更是治水“三五七”行动表中,“三年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的决胜之年。据了解,今年我市“五水共治”的工作重点之一,是“找短板”、“补空缺”。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委、省政府30个督查组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查找出的7大短板,2016年我市的治水工作也将突出精准发力,重拳出击破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