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来电反映,由于会钱被卷逃,去年6月曾到蕉南办事处办理调解,然蕉南办事处于7月30日签单说调解成功,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调解,没有调查此事,现投诉蕉南办事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工作不到位,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周女士您的诉求件已收悉,我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派专人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2015年6月16日,周月花、周秀平、陈芬等三人到区金防办反映会首苏姝拖欠会款,要求协调处理的问题,区金防办于2015年6月29日,将该事项交办单(金防办编号:20150130)转到蕉南街道办事处民间互助会清理整治协调指导小组(下称“指导小组”)办理,根据该会案的调处情况表显示,街道工作人员已于2015年7月5日,用固定电话2812378拨打会员提供的会首苏姝电话18659399949(已接通,未接听),18659377393(提示“已停机”), 7月6日用固定电话2812378拨打该会案登记的会员联系人周月花手机13950506127,手机已接通,但未接。后因接区金防办通知,从2015年7月起,属蕉南辖区的反映拖欠会款,要求政府协调解决的会案,可直接到街道反映登记,蕉南地处中心城区,到办事处登记的会案数量剧增,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跟踪周月花等会员反映会首苏姝拖欠会款的交办单的调处情况,反映人在2016年7月20日前也从未到办事处了解跟踪过该会案的调处情况。至2015年底,蕉南街道办事处“指导小组”工作人员将金防办编号:20150130交办单材料归档,并误将“协议样本”并入该交办单存档,(说明:2015年在处理会案时,办事处有制作了几份“协议样本”以便工作人员在以后签定协议时,参照使用)。2016年7月20日,会员周月花、周秀平、陈芬到蕉南办事处查看了解去年反映会首苏姝拖欠会款金防办交办单的调处情况,在查看归档的该交办单的档案时,将“协议样本”认为是真实的还款协议。蕉南办事处对工作人员在档案归档时的失误,敬请反映人谅解。根据蕉城区清理整治民间互助会工作原则“民间自主清理,政府依法保障”蕉南街道办事处“指导小组”工作人员,下一步将积极联系会首苏姝到办事处协调还款事宜,如会首无法联系或拒不接受调处,办事处“指导小组”将及时上报区金防办,依照法律渠道依法解决。
(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于 2016-8-3 08:4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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