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沅陵县七家坪镇派出所归还我的私人物品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金述建,男,现年58岁,沅陵县七家坪镇太平桥村木盆岗组人。我于2017年6月5日由七家坪派出所民警瞿力自行垫付人民币2000元,在沅陵县看守所将我取保候审,并强行要求我打了一个欠条给他们。截止到2017年6月9日12:00,我已经释放四天了,曾多次找他们要回我的钥匙及私人物品,他们说在办案民警瞿力身上,瞿力在沅陵办案子,要等他回来,具体什么时候回来,他们不知道;
一、七甲坪镇派出所没收我私人物品为何不按正常程序开具凭条给我?
二、七甲坪镇派出所没收我私人物品为何不是放在单位保管?而是放在民警私人身上?
三、七甲坪镇派出所为何迟迟不将我的钥匙私人物品归还,导致我有家不能归,换洗的衣服也没有;
普天之下,朗朗乾坤,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我们相信我们的党和国家及上级领导一定会民做主,为民请命;正义必胜,人民必胜!
现我恳求上级领导帮我要回我的钥匙及私人物品,让我有家可归,让我能有衣服换洗,而不是像流浪者一样,东躲西藏……
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政府和上级领导对此次酷刑暴力事件的重视;再次请愿上级领导,帮我要回钥匙及其他私人物品;
我要回家...我不要做流浪的人...
请愿人:金述建
2017年6月9日
一身学闭嘴:一言难尽 如果网上,微信上说的是真的,我同情你如果不是。。。
也好至少沅陵县委网宣办,沅陵县公安局已给答复,我们看看他们的处理问题的速度。2017-06-09 19: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