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人社2010[340]号文规定,辅助服务聘员被禁止评职称,而粤人社发2010[177]号文并没有此条款。我知道佛山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辅助服务聘员是可以评职称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辅助服务聘员聘员却不被允许评职称,我们的学术水平不比别人差,学历要么是硕士、学士,最低也是大专。我们同样在技术岗位上从事业务工作,只是因为身份的不同,有编制的中学学历都可以评职称,而高学历的聘员却不被允许。技术聘员只是佛山市所有聘员中的极少数,他们的待遇资历不是辅助服务聘员可以企及的,职称评定于他们来说是锦上添花,而对辅助服务聘员来说却是雪中送炭。事业单位职称不是行政级别,而是一种专业技术能力的认同,聘员没有获取相应级别职位和待遇的资格和要求,可是职称却是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的关键条件甚至是必要条件。作为聘员收获的是经验和业务能力,损耗的却是年龄方面不再占有优势甚至被招考限制,只能靠职称来弥补,现在人社局却把这条路给我们堵住,等于堵住了事业单位聘员的希望。
机关单位的聘员不存在这些问题,因为招考公务员没有这些要求。而事业单位招考中职称问题却是一个绕不开的坎。在省文明委关于创建“珠三角文明城市群”的指示下,今年是佛山市的“创文年”,这个制度又怎能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感受到中央提倡的“公平、公正和和谐”?如何能让我们感觉到自己是生活在这样一座“智慧佛山、文明家园”的幸福城市?李市长曾感叹过去若干年佛山人才流失的严重性,我不知道人社局给我们设置的高门槛是不是和市领导的指示背道而驰?人社局的领导能否从珍惜人才和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角度取消这个不公平的制度,是否可以考虑设置一条让辅助服务聘员上升到技术聘员的通道,也能让我们看到身处这个岗位上还能看得到希望,没有希望的人生只能令我们绝望,请给我们一个努力的方向。代表同样身处绝境的辅助服务聘员泣泪叩谢!
您好,您所说的情况与佛山目前的情况不符。按照政策:只要您在进入事业单位担任聘员之后,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是可以按照资格条件,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职称考核认定和评审的。(咨询电话:83330561)
2011-02-12 18: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