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之后顶风串通违纪?请市纪委亲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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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sjccxy 于2014-08-14 10:39:21 发表
佛山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对您在佛山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组织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具体问题,我们查阅了市中院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有关发言记录,向市中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员做了了解。确有一名为Sawyer的网友自2011年7月7日起,多次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围绕市中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是否违背劳动法立法本意和相关的其他问题发帖。针对您的发帖,市中院网络发言人分别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一一进行了答复:对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对之前已经做出了答复还继续发帖提问的,回复“已经答复”;对多次反复反映答复之后还不满意的涉诉问题,指引您致电信访部门就具体案件预约业务部门承办法官,由法官对您进行判后答疑;对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转交纪检监察或者信访部门按照规定处理后予以答复。
您要求佛山中院网络发言人答复落实信访具体接待日期和有关联系方式。根据通常做法,网络发言人平台是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不适宜承办具体业务工作。有关预约的渠道和电话,我们已经通过平台告知了您。
您反映的致电信访部门预约没有得到受理的问题,由于无法掌握您的具体身份信息以及致电的具体情况,暂时无法核实。
在问政过程中,您没有结合具体的诉讼案件或者案例讨论《指导意见》,而是从法理、制定过程、制定部门、制定依据等方面要求市中院进行答复。《指导意见》作为内部文件,如果您只是质疑文件的合法性,市中院网络发言人已经就此作出了答复;如果您因为法院根据此文件作出了错误裁判,可以通过抗诉、再审等程序对您的权利予以救济。
请市纪委监察领导过问一下,这里我提几个问题:
1、佛山中院“调查人员”的调查结论是:针对本人的发帖,市中院网络发言人.....对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
请问:
佛山中院“调查人员”是根据什么得出调查结论的?是仅仅根据其自己的片面说辞吗?
如果调查认为“佛山中院就本人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了答复”,那么请给出本人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链接以及相应的佛山中院“有针对性的答复”的链接。
2、关于本人多次前往佛山中院预约面谈但佛山中院不予安排接待的问题,佛山中院“调查人员”的调查结论是:“您反映的致电信访部门预约没有得到受理的问题,由于无法掌握您的具体身份信息以及致电的具体情况,暂时无法核实”。
请注意,佛山中院发言人就本人反映不予受理信访的问题在平台上答复“佛山中院信访部门已经多次安排多位法官接待并予书面答复”。因为如果给出了书面答复,那么被答复人的身份就是明确的。“调查人员”既然无法掌握本人的具体身份信息,那么明显的事实是:“调查人员”没有取得证据证明佛山中院已经给本人安排信访接待并书面答复,这也就证明了佛山中院再一次在十八大后顶风违法违纪,明目张胆的公开撒谎。
鉴于以上显而易见的问题,鉴于本人在平台上也反映过了佛山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自身不干净,与调查有利益关系,因此,对于佛山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自身的结论,本人不予接受。
本人要求佛山市纪委监察部门介入亲自调查,狠刹佛山中院的四风问题。
此件为网络发言人平台来件,应按网络发言人程序由调教室去处理并在网络发言人平台回复。
2014-11-03 14: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