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如题所问, 办理完毕的“华侨身份证明”有没有明确的时效性? 多久?同时,这份证明,有没有明确的官方格式?
您好!
华侨因办理涉及自身权益事宜需要证明其华侨身份时,可以向侨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华侨身份确认证明。
一、 严格依据华侨定义进行确认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华侨身份确认证明的办理
申请办理华侨身份确认应符合上述关于华侨定义的规定。华侨身份证明的办理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华侨原籍地县(区)侨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填写申请表格。
(二)华侨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能证明华侨在国外定居的证明或居留公证(认证)书。
华侨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身份证明(或居留公证、认证),可由其住在国驻华使领馆为其出具(需经翻译公证)。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居留证明的认证,须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三)华侨身份证明原则上由华侨本人到办理机构办理,如本人不能前往办理的,可签署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由于身份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此证明只使用一次有效,送交单位将证明归档存查。办理完一事后,如您有需要,可到侨务部门继续申请办理。
对符合身份认定的,我市各区侨务部门出具统一的《华侨(港澳居民、外籍华人)身份确认证明》。
2017-06-09 09: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