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佛山买的二手小货车能过户吗

想买一台长安星卡的0.8吨二手小货车,请问可以过户吗?车辆是营运性质,过户时是不是新车主要有货运上岗证才可以过户?这种小货车使用年限是15年吗?上10年车龄的车每年审车有变动吗?还是一样第年一审,两次二级维护?谢谢
一、根据2010年7月16日广东省环保厅、公安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我省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肇庆、中山和东莞等9市)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第四阶段(国Ⅳ)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对在珠三角地区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俗称过户)的机动车不符合国Ⅳ标准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但本市车辆在本市过户不受此限制)。因此,建议该网民在购买二手车或办理过户业务前,先持该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到佛山车城车管所办证大厅2号窗口查询该品牌型号的机动车是否符合过户条件。
二、车管部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过户)业务不需要车主提供货运上岗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微型货车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轻型、中型、重型货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中载货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010-11-25 1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