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永定县坎市镇政府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私自将种有庄稼的土地强行征收用于盖房,请有关部门能为农民的权益做处理。
卢小姐:
您的诉求件已于2015年1月20日由县信访局批转给我镇处理。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相关领导调查处理,并在时限内给予答复。据调查了解,您在诉求件上所提土地属于永定县坎市镇永定河右岸防洪堤工程红线内河滩地,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凡属此次防洪堤工程红线内河滩地及河滩地上附作物一概不作任何补偿,我镇已按规定进行公告,因此不存在强征问题。但为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我镇工作人员实地勘察,经向永定县水利局请示,同意按征收开荒地标准补偿红线内河滩地上种植户。目前,征地测量工作已展开,请主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防洪堤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坎市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日
(经开区坎市镇于 2015-2-2 17: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