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立案侦查申请书

监督立案侦查申请书申请人:尹可礼,男,1948年5月3日出生,住址:青田县温溪镇丽温东路48号(温溪镇汛桥村),电话:0578-6751972,18057820316申请事项申请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侦查监督权,督促青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温溪镇汛桥村非法强拆、偷拆公民合法祖宅,破坏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事实,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2015年9月7日上午。社会闲杂人员、黑恶势力人员几十人对村民合法祖宅进行非法强拆、偷拆,家中财务全部被埋,家属向公安机关报警反映,他们不侦察不立案,并称这事你要向温溪镇政府反映他们管不了。受害人家属向政府反映得到的回应是镇政府不知道有强拆民房的事情,也没下达强拆通知书。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新拆迁条例实施情况将受重点监察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申请人强烈要求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非法强拆民房,破坏公民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此致申请人:尹可礼2015年9月8日
丽水市检察院回复 2015-09-14 10:1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已转交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有关情况请联系青田县检察院举报中心,联系电话:6966235。
监督立案侦查申请书申请人:尹可礼,男,1948年5月3日出生,住址:青田县温溪镇丽温东路48号(温溪镇汛桥村),电话:0578-6751972,18057820316申请事项申请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侦查监督权,督促青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温溪镇汛桥村非法强拆、偷拆公民合法祖宅,破坏公民合法财产权益的事实,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2015年9月7日上午。社会闲杂人员、黑恶势力人员几十人对村民合法祖宅进行非法强拆、偷拆,家中财务全部被埋,家属向公安机关报警反映,他们不侦察不立案,并称这事你要向温溪镇政府反映他们管不了。受害人家属向政府反映得到的回应是镇政府不知道有强拆民房的事情,也没下达强拆通知书。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新拆迁条例实施情况将受重点监察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申请人强烈要求青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非法强拆民房,破坏公民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此致申请人:尹可礼2015年9月8日
有违法犯罪的就应该立案侦查!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为了和谐社会,为了法制社会,为了法律神圣不可侵犯,请求检察机关行使立案监督权!
支持立案侦查惩治贪官
楼主,你好,你发的帖文已经转交给相关部门。
静候青田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的佳音,感谢!!
坐看后事发展。。。。。。
我也看看这些贪官们结果
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如果执法者本身违法,而且违法行为长期未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么司法公信将受到严重伤害。
哪还有什么司法公信啊
就目前青田这种处理方式和态度是没有司法公信,老百姓也不会相信有司法公信。
青田与龙泉的“人民公仆”,如此”为人民服务“真有能耐,应上达天听,让习主席给予通令嘉奖,树立标杆,成为百官”依法办事”的学习典范!
又到周末,坐等青田检察院急民之所急,行使立案监督权!或者回个话也行!!
垦请市检察院为民作主,督促检查!!!
同感
如果这社会还有公正,恳请青田检察院树立公正廉明的形象,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青田检察院是吃闲饭的吗?
权钱交易抢民财,官商苟合欺民众
青田庸吏起腥风,温溪恶魔舞屠刀。
水太深,不敢妄加评论
让一个被强拆的我们谈如何保钓,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
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骄横傲慢,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姿态低下。
青田县检察院很忙啊,老百姓的都是小事、屁事吗?
是苍蝇太多了,百姓生活艰难了。
中秋佳节,祝广大网友中秋快乐,祝贪官污吏吃月饼噎死!
是政府的水太浑了,都养了些欺压百姓的大鱼。
丽水检察院:请问丽水的法制在哪里?
别抱太大希望,所有的正规渠道都是一种摆设,一种看起来很漂亮很正义的摆设,实际上都不会帮老百姓真办事的。
青田检察院难道也形同虚设?
温溪镇政府指鹿为马,黑白颠倒。你们这些狗官还有人性吗?
根据本人经历,贪官污吏的所谓”回复“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handshake今天先结束,天天坚持。
丽水检察院、青田检察院老百姓的事情你们不敢管,还是不能管,违法犯罪的事实发生都1个多月了,你们为人民服务的豪言状语哪去了???????
一起努力,一起坚持!
温溪恶霸“尹永强”丧尽天良,无恶不作,温溪镇政府官员,青田政府相关部门官员尸位素餐,为其恶行保架护航。
青田的狗官们我每天像溜狗一样拉你们出来溜溜。
自知违法他们就不会啃声了。
青田官场如此黑暗,丽水政府相关部门为何如此装聋作哑?
民怨民愤,都是给“官”逼的。
你们记得习总讲过“不作为,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吗?
因为正规渠道走不通,自然民怨大了
有冤无处伸,却到此告地状,实在是有碍他人观瞻,严重影响大丽水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有冤应当忍了,有气应当吞了,别影响领导们一张报纸一杯茶的好心情知道不?
影响他们?他们茶照喝,酒照饮。
让你有所作为真的就这么难?
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心自然为百姓办事就难了。
说什么为民作主?为民请命?太可笑了,有的只事官官相护,不作为。
青田检察院的立案监督权哪去了?
着眼于民生的各项政策,被各种势力巧妙搭车演变为敛财的晃子;着眼于社会稳定的各种法制,被弄权者强奸成为欺扰民众的法术。某些人高调地喊着“为人民服务”的号子,其行为却与中央政府离心离德。利益面前,动听的口号如同风月场中的海誓山盟,比短暂的高潮消失得更迅速、更彻底!利益决定立场、立场左右态度,从来就是屁股指挥脑袋!
一针见血,
事实胜于雄辩!!!!
证据胜于满口胡言,可贪官们却不管百姓的证据,自说合法就行,反正权力在他们手上。
终于回来了,又可以喷青田县温溪镇政府的害人恶心苍蝇们了。
大白天在阳光下翻出来晒效果更好!
在官方渠道我们百姓是没有话语权的,他们指鹿为马黑白颠倒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