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华新居委会干部活得潇洒,挥霍百万公款白条礼品比重大

10月12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华新居委会群众代表在清理农村〝三资〞出示部分居委会干部消费的票据复印件。几名居委会干部频频出入酒店和高档休闲会所,玩、乐、吃喝,三年来的花费超过百万,而大部分的理由都是“招待上级领导” 和回扣。重复以农村道路等虚假发票报帐或以奖金私分公款。
这几名“活得潇洒”的居委会干部,来自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华新居委会,在第三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9月初居委会的农村〝三资〞使用公布,该居委会的财务问题引群众发关注。该居委会群众要求公布农村〝三资〞使用明细帐目,9月9日街道办事处主任向明亮主持召开群众会议推选代表限时三天,对该居委会农村〝三资〞使用明细帐目清查。9月17-19日群众代表复印抄录明细帐。22日与该居委会干部核对,居委会干部称:居委会的帐基本都是假的,政府机构拨付款项基本被领导以回扣全部拿走,如:2011年1月8日以村路通之名向某单位要6万元,回扣领导4万元,2011年1月3日以树苗开发之名向某单位要4万元,回扣领导4万元,领导共回扣31万元。以节假日给领导送礼,2012年10月20日假水泥票36770元是购软芙蓉王烟24条,酒24瓶,880元/瓶,计36720元,送红包等开支共计57541元。玩、乐、吃喝,“招待上级领导”56339元。领导回扣、给领导送礼、送红包共计423880元。
三年前,该居委会4百多亩的耕地征给华塘融城开发公司,用于融城开发,建各种楼堂倌所,从那之后该居委会以协调土地征收费,截留土地征收补偿费20%,共200余万元。从那之后,华新居委会的各项花销便大幅上升。
群众代表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显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除了办公费用外,华新居委会用掉领导回扣费41万多元、农村道路硬化开支(含重复报帐)56万多元、开 展工作其他支出55万多元,这三项支出共计150余万元。今年9月底群众代表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称,上述费用“大部分未附开支明细”。
许多“白条子”,礼品占很大一部分
华新居委会许多“白条子”中,“礼品”占了很大一部分。2012年1月的消费项目就包括:烟15600元、酒880/瓶21120元、茶叶3200元、水果400元……这些花费均未注明用途。
有一张票据注明,2011年7月21日招待开发办领导及干部吃1178元;另一张票据则写着2011年7月24日招待汪主任吃1370元,2013年7月21日送陈书记吃1150元。
群众代表审计小组的审计报告表明,近三年来,华新居委会招待费严重超标并且手续不完善,虚开招待费和办公用品费共30余万元。
[进展]多名村干部未受处分,新监管办法谁与“追责”
华新居委会老支书扬义胜介绍,村民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举报村里的财务问题。2014年,群众代表审计小组介入华新居委会的财务审计,此事也并不引起华塘街道办事处纪委和龙山县三资清理办公的重视。
“这几个村干部,可以说是为所欲为,问题相当突出。”群众代表审计小组说。
今年10月2日,针对华新居委会的财务问题,参与华新居委会相关群表示“追查到底”,并向华塘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彭桂芳反映华新居委会的财务问题。华新居委会原主任赶到会上,对清帐小组群众代表张青艾发飚称:〝你再清帐,就拿你开刀〞。对理财小组张祖元称:〝你等着,搞了他就搞你〞。10月12日彭桂芳代人传话说:华新居委会的财务问题涉及几位局长,你们放过他们一马。不要再搞了,
两天后,华新居委会多名党员到相关部门反映华新居委会的财务问题,其结果是捡察院忙,没有人手。县三资清理办公窒称:要请示领导,理财小组组长张祖元,群众清帐代表张清山,老村支书扬义胜,党员谭宏敏均表示一定将华新居委会的财务问题一查到底。10月12日下午,理财小组组长张祖元,群众清帐代表介绍,华新居委会主任张爱国“主要是挥霍和私分公款”, 利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倒卖土地谋利等案件。新的农村三资监管办法。“以后像华新居委会这样的问题,首先要问责的就是乡镇党委书记。”新的监管办法主要是突出“追责”,“有制度不执行就是为官不为,就要追责。”华新居委会党员群众党的政策落实到农村,群众希望看到的是结果。不是表面现象。群众路线不是口号,是党的行动。
文/商秧
2014-10-14
网友20141015192904:hehe 这就是所谓的融城指挥部和华塘社区共同勾结的结果2014-10-15 19:29:04

华塘街道办事处:关于部分党员反映的华新居委会财务问题的  此事华塘街道办事处已成立专班正在进行调查。
2014-10-16 13:29:54

龙山1942:无语 清官去哪儿了,龙山怎么了2014-10-19 08:56:59

他在那:龙山县违法行政,侵害人权 龙山县上访人员多年多次的上访,并多次问向政府递交诉求材料,要求政府依法解决生存问题,政府各部门互相推委,不依法解决上访人员的诉求,也不作出书面答复,或者是迫使上访人接受他们的非法偏向他方的解决方案。在十八大召开后中央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解决上访人员的诉求,龙山县受到不公正侵害的人,特别是第三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后,大量的暴出乡村干部上下勾结贪占政府对农村三资扶助资金,上北京反映贪腐问题上访人员增多。2014年10月龙山县上访人员近百人进京上访,龙山县政府组织数百人布织于湖北恩施 张家界 吉首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坐飞机追赶至北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拦截进京上访人员,20日龙山县政府从北京拦截进京上访人员数十人,以非访之名对数十上访人讯诫强制学习数日,对他们连续长达数十小时审讯并拘押,
政府不依法解决上访人员的诉求,维护自已违法行政行为,采用非法的讯诫强制学习连续长达数十小时审讯并拘押是法律不允许的。政府是知法犯法,这种行为是充当腐败分子保护伞行为,请你们赶快终止,向他们致歉。
文/法律忠实者
2014-10-222014-10-22 11:29:44

龙山1942:上访无用 官官相护,老百姓上访无用,华塘街道能调查吗,他们自己都受益人,拼命2014-10-26 08:36:49

龙山纪委检查二室:调查情况报告 第6楼  关于华塘街道办事处华新居委会群众反映财务管理等问题的调查报告
华塘街道办事处华新居委会“三资”专项清理后,群众信访举报财务管理相关问题。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2月3日,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居民张祖元、张清艾、张青山等主要反映华新财务管理6个相关问题:
1、土地征收款提留没有政策依据,收支账目不清,去向不明,要求返还给相应农户;
2、项目款收支不明,用假发票做假账,有回扣和行贿受贿嫌疑;
3、大吃大喝乱开支,给领导送烟酒茶叶等礼品开支数额大;
4、乱发补助、奖金,私分公款;
5、华塘街道办事处以上交款收取华新15000元不合理;
6、村民鲁邦显承租村部做孵化抱棚无租金,撤抱棚倒补8000元不合理。
二、核实情况
华新财务独立核算,2008年实行村账乡代管,开支实行报账制。近年,华新财务管理比较规范,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3日,华新账面总收入2445608.63元。具体为5个方面:
1、村账乡代管,2009年初华新给华塘街道财政所交账,结转余额328618.19元。
2、项目资金379000元。具体是如下4个年度共12笔:
2010年,民政局资金20000元。
2011年,州财政局道路硬化款20000元,财政局一事一议公路硬化绿化资金40000元,发改局公路建设款20000元。
2012年,发改局公路建设款一笔19000元、一笔40000元,地税局新农村建设资金30000元。
2013年,财政局公路建设款一笔20000元、一笔30000元、一笔一事一议70000元,发改局公路建设款40000元,国土局资金30000元。
3、上级拨居委会日常运转工作经费286443元。具体是:2009年以来县财政拨日常工作进度款266443元,2011年信用联社捐赠10000元,2013年工业园拨同建同治工作经费10000元。
4、土地补偿款1420947.44元。
5、其他收入2笔30600元。具体是:2009年鲁邦显孵化场财扶科技专项戴帽资金30000元,2013年月亮田租金600元。
(二)支出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3日,华新账面总支出2128429.37元。具体为8个方面:
1、项目款用于公路建设共209889元。具体是如下3个层次:
① 居委会2010年至2012年集中组织硬化1、2、3、4、5、7、11组公路开支81829元。经核实,本次公路硬化共报账开支191829元。其中110000到发改报账,未经过华新居委会账,即华新账上无收入无支出,华新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华新账外循环账,这笔资金来龙去脉清晰,使用符合当时当地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没有重复报账或贪污回扣之类问题。另81829元从华新账支付,资金来源是陆续到账的公路建设项目款,未使用土地征收提留款。
② 居委会2013年以一事一议集中组织硬化1、2、5组公路开支58060元。经核实,该一事一议项目县财政拨款为70000元,多报支出用于到咸丰坪坝营开展七一组织活动6200元,余5740元转作2014年工作经费。
③ 5组组织实施公路硬化开支两笔共70000元。经核实,该70000元由两笔资金组成,其中2011年40000元,2013年30000元。这两笔资金均是县编办原主任李春燕专为5组争取的公路硬化项目资金,资金过华新账,由5组原组长向林勤具体组织实施,2011年40000元用于硬化由5组仓库院坝至罗时友家的组级路,2013年30000元用于硬化炉子厂背后的组级路,因施工方未开税票结不了账,由编办财务人员钟保国先后协助开树苗款发票、工程款发票领出现金,全部支付给向林勤,由向林勤支付给施工方,没有贪污回扣之类问题。
2、项目款用于七一开展党组织活动支出71048元。其中,2011年到北京开支64848元,2013年到咸丰坪坝营开支6200元。
3、项目款用于争取项目开支83150元,用于报账开税票8544元。华新所有项目款没有回扣,没有重复报账,没有贪污贿赂的情形。
4、居委会公共事业建设开支118240元。具体如下:
① 村部建设72246元。其中移高压线变压器25000元,移村部电杆1000元,修建围墙一笔14260元、一笔6782元,坪场硬化19300元,测绘费2240元,村部公路边围栏3664元。
② 办公室建设36949元。其中孕检室整修2800元,桌椅电脑空调11200元,沙发文件柜茶几11220元,办公室装电、消防器材2149元,临时村部装修2080元(2011年8月张爱国屋作为临时村部整修窗户1200元粉刷墙880元,用了4年未收租金和电费,该开支合情合理),现用三楼办公室阳台封闭和新安装铝合金窗户6500元。
③ 1组7组居民生活用电升级改造10000元。
5、上级拨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工作开展开支293761.1元。具体如下:
① 工资152322元,同建同治工作42580元,报刊费5874.4元,六一给学校捐款及困难群众走访7890元。
② 2009年以来共6年,除争取项目以外的接待开餐共19247.5元。
③ 计育农保农合综治民兵点练等日常工作运转开支65847.2元,其中日常工作误工补助35170元,计育、农保、农合工作奖16350元。关于发放工作奖,华塘街道《关于加强对村(居)委会干部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完成年度重大主要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难度强度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由街道审核造表发放,标准为重大单项工作不超过两千元。2009年至2013年,华新居委会按时较好地完成了新农合、新农保、计生、同建同治、综治等重大工作,按街道目标管理规定,5年来以奖代补工作经费共16350元,该经费来源于上级所拨的日常运转工作经费,属用于工作,不属私分公款。
6、土地补偿款发给农户1290001.27元。
7、华塘街道提取华新征地拆迁工作经费15796元。
8、其它开支38000元。即鲁邦显戴帽项目资金30000元,撤抱棚8000元。经查,2009年以前,鲁邦显租用华新村部做抱棚(孵化鸡鸭苗)每年按年度交租金1500元,已入华新账。2009年,因抱棚房屋陈旧成危房,鲁邦显征得村里同意,买材料请工自行维修,协商免租金两年。2011年修文化站,临时紧急撤除抱棚造成较大损失,考虑到鲁邦显的儿子鲁成艳2011年从州财政局给华新协调了20000元经费,经村支两委研究,从华新余额账上支出8000元补撤除抱棚的损失。群众反映抱棚没收租金是因为没查2009年以前的账,属不知情;认为撤除抱棚倒补不合理,是因为没全面考虑当时重大项目紧急建设实际需要,撤除抱棚造成损失等综合因素。撤抱棚补损失8000元,是经集体研究,请示华塘街道领导同意后支付的,该支出合情合理。
截止2015年2月3日,华新账面上结余317179.26元。
三、处理意见
(一)关于华新土地征收提留款的处理意见
华新集体经济组织提留土地补偿费20%符合当时的文件精神和政策,合理合法。部分群众要求土地补偿费提留款如数返还给相应农户的诉求不合规定,不符合当年的实际情况,不予支持。理由是:
1、华新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华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土地补偿费提留20%有文件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第一条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龙政发(2005)24号《龙山县华塘融城开发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第七条规定:土地补偿费补偿到村、居委会,由居委会和村集体按规定管理使用。湖南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3、我县是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的。依据上述文件精神,2013年8月23日以前征收稻田,华新集体经济组织每亩提留土地补偿费8580元的20%1716元;征收旱土,集体每亩提留土地补偿费6864元的20%1372.8元;征收林地,集体每亩提留土地补偿费3432元的20%686.4元。2009年以来,华新征收稻田56.85亩、旱土18.18亩,共提留土地补偿费122512元。
2009年以来,华新的土地补偿费提留款存在管理不够科学、不够公开等问题,责成华塘街道、华新居委会落实相关制度,严格相关规定,加强管理,搞好公示公开,确保开支透明。
(二)关于华塘街道提取华新15796元的处理意见
2013年8月28日,华塘街道以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紧张,抽取华新资金15796元确实不合理。该15796元由华塘街道办事处一周内归还华新居委会,纳入华新收入,严格按要求实行规范管理。
(三)关于账实不符的处理意见
华新在争取项目资金时请吃或购买礼品拜年,或在日常工作中招待开餐,并用其他报账票据冲账,以致账实不符等问题,部分开支金额比较大,违反了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鉴于上述开支均发生在2013年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之前,就此要求华新居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按照2014年12月30日我州出台的《湘西自治州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4〕36号)的要求规范管理,据实列支,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四)关于村务公开不到位的处理意见
华新信访的重要原因是村务公开不到位。今后,华新居委会要加强村务公开,做到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后,要倾听群众的反映,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整改并促进工作。华塘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保证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五)关于对居委会主干的处理意见
因华新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不到位,引发信访问题,雷双隆、张爱国、陈宗梅作为村主干负有领导责任。鉴于张爱国已不再担任居委会主任职务,不再追究其领导责任。由华塘街道党工委对居委会支部书记雷双隆、居委会计生专干陈宗梅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处分。
龙山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
2015年2月3日 2015-02-04 13:00:15

网友20150204135930:寄中纪委 第7楼有证据就寄去中纪委,网上不是有中纪委地址吗/看tmd还敢不敢欺负老百姓2015-02-04 13:59:30

龙山纪委检查二室:公开答复 第8楼2月4日上午已经公开答复。2015-02-04 14:45:06

网友20150205103153:纪检监察室的处理意见就是唬弄老百姓呢 第9楼你们这处理意见,纯粹是唬弄老百姓呢,这样的干部不追责不法办,你们只能纵容犯罪。2015-02-05 10: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