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东路278号违法建筑违法抢建一事,我们已多次反映,原本只有三层的建筑,加高至五层,城市执法部门虽然有多次制止、并拆除了部分违法建筑,但是执法者走过场、敷衍了事或徇私情的行为使违法者肆无忌惮,现在又正在加高抢建。对此,我们认为,在龙岩中心城区核心区域内存在如此不畏法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龙岩中心城市的形象,政府是否有必要养这么多的城市执法人员吗?!
张天一同志:
现将您反映“登高东路278号违法建筑继续加高抢建”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经查,您反映的违建户为林汉江户,该户旧房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总层数为四层。该户于2011年7月下旬开始擅自在新罗区东城登高东路东段9号进行旧房局部扩建及旧房边新建。原东城综合执法大队于2011年8月1日对其下达了龙规(东城2011)停字第0118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现场:第二层局部扩建及旧房边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8月16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户正在抢建第三层,现场制止并当场拆除,要求其不得再进行建设。但该户不听劝阻继续抢建,原东城综合执法大队又对其进行了多次制止拆除:于2011年11月12日拆除该户第四层砖墙、11月28日拆除该户第四层模板及砖墙。该户见正常工作日期间无法抢建,便利用节假日及夜间进行抢建。12月初,该户将第四层水泥板浇注好并抢建第五层,原东城综合执法大队于12月20日组织工人,将其第五层砖墙完全拆除。2012年春节期间,经巡查发现该户第五层水泥板已浇注好,2012年3月1日,大队组织工人拆除其第五层水泥板。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您所反映林汉江户现在正在加高抢建的行为。
2、该案属我局按“三定方案”和新的框架正式运作之前的遗留案件,我局东城大队已对林汉江户违法建设立案查处,但因该户已装修入住多年,对查处工作比较不配合,抵触情绪较大,致使相关工作很难推进。下一步,东城大队将商请街道、社区共同做好林汉江户思想工作,努力推进相关查处工作,争取早日结案。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3月11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3-11 08: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