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领导:
下面条款如何解读,让大家明白这句话: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请你们请示福建省卫计委领导具体官方解读这句话,以便让我们明白,这里的条例是新条例吗?不要再含糊其词来回答!
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委与省卫计委进行沟通,关于3月3日在福建省卫计委网站公布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问答中提到的“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心意思仍然是依法处理。
感谢额您对莆田卫生计生事业的支持!(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6-3-24 16: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