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自来水公司乱收费何时休


我于2015年3月13日租用罗泽琪位于渊明丽都小区11栋2号店面,店铺经过一个月的装修于4月18号开业。在5月份的时候我去自来水公司预存100块水费,一直以为水费属于正常用水,按照民用水的价格计算(2元/吨),心想100块可以用50吨水,自己一个店面用水量也不大,于是在后面几个月就一直没再去缴费。因为老店转让,在交接之前我把所有的水电费都去交清。根据12月10号打印的水费单显示,6月份的用水量竟然达到了19吨,费用为38元。污水处理费15元,违约金7.9元。我店铺内除了卫生间一个淋浴的喷头和厕所冲水的开关,以及厨房洗菜的水龙头外加店铺门外一个洗车用的水龙头再无其他用水开关。而且那时候对待客户来洗车的,因为人手原因,我每天定量只洗3台车,超过3台天王老子来了我也不洗,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圈子里的人都说我很奇怪。再者有时候一天只能洗1台或者2台甚至一台都没有,这个19吨水到底是怎么来的?按照30天计算我平均每天要用1200多斤水,洗车装水用的桶,装满撑死100斤,3台车只需要2桶水,那么剩下的就是我洗澡上厕所洗菜的用水量,我一天能用1000斤水?我TM拉的是大象屎啊,要那么多水冲?
从7月份开始,用水的性质突然变了,变成了“特种行业用水”,为5元/吨,我一开始不明白怎么突然涨价了,经过问询得知,说店铺用水属于工业用水。好,我就按照工业用水计算,这个月更离谱,用水量破天荒达到23吨,费用为115元,污水处理费为23元,违约金为42.1元。照这个用水量,我一个月平均每天都要用1500多斤水,我TM脑子难道有病没事把水龙头一直开着?
而到了8月份,因为想扩大经营规模,我已经在着手将店址搬迁到海正明湖西区20栋3-5号原新起点老店,合同是8月12号跟开发商签订的,办完手续就开始装修。因为要赶进度,我几乎每天都待在新店那边监工,老店用一把大锁锁起来。奇怪的是,8月份的用水量也达到了10吨,污水处理费10元,违约金9元。也就是说,我8月上旬10来天的时间就用掉了10吨水,平均每天达到1吨的用水量。
8月27号,我所有的东西已经搬到新店,新店是9月3号开业的,我9月7号至9月22号这半个月时间一直在国外旅游,有国际机票和国外酒店的订单为证,再者我回来之后一直都在新店,老店根本就没人在,锁大门的钥匙都在我手上。然而我还是没有逃过一劫,9月份还是用掉了5吨水,费用为25元,污水处理费5元,违约金为0。我TM这个时候真是想不通了,我人都不在家,出门之前所有开关都拧紧了,还把店内用电的总闸都给关了,怎么还是用掉了5吨水,而且之前几个月都还有违约金,这个月怎么突然又没了?10月份,估计抄水表的良心发现了,只给计算了2吨水,污水处理费2元,共12元。11月份依然是2吨,应收12元,实收13.8元,还结余了1.8元。不是已经欠费了,违约金都产生了,为何还有结余?
从6月份开始到11月底,6个月用水的费用加滞纳金我一共缴纳了330元整,加上5月份交的100元,从店铺3月13号开始租到8月12号租用新店面,实际只使用了整整5个月,一直到11月份把店面转让出去,后面3个多月压根不在店内,5个月用水费用加违约金花去了430块,请问彭泽县自来水公司,你是通过何种方式去计算我的用水量的?你们统一要求安装的水表到底有没有问题?抑或是人为原因刻意造成的?我对钱从来都是无所谓的态度,一个月凭自己的努力也能赚个一两万,但是我还是没存到钱,就是因为我平时大手大脚惯了,对钱毫无概念,有就多花没有就少花,但是这并不代表我TM就是个傻子。自来水公司的领导是不是糊弄老百姓糊弄惯了,所以你们在抄水表的时候就喜欢瞎报用水量来充实自己的腰包?我所说的每个月的情况都有实际证据证明,对于此次自来水公司在个人店铺用水方面用水量超出个人实际使用的情况,我希望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和解决的方案,否则我会不惜一切代价追究到底。

一定要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