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到底是如何捞到两个亿的?谁为他提供的条件环境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通报的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里,一个“村官”——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涉案金额竟高达2亿多元。
一个“村官”,竟然涉案两亿多,他是如何做到的?黑龙江省纪委的通报让人一窥其中的奥秘。
通报显示,于福祥有两个职务,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都是他一个人。如通报所说,他将曙光村当做“自留地”和“独立王国”,因为村民自下而上的监督不起作用,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形同虚设。果不其然,他的表现是,“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
可怕的是,他经手的钱可不少,每一项都是几千万元,随便一弄就是近一个亿。其中,2011年至2012年,仅仅一年左右,就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至今仍有4700万元未归还;
2011年,他又将征地补偿款1080万元以“农民新居”建设资金名义从乡农经中心借出,用于其个人公司的支出;
2010年至2016年,以个人名义从农经中心借款7850万元;
2011年,以“白条”支出挪用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他之所以如此明目张胆将村集体的钱当成自家小金库,还在于他是典型的“村霸”。2010年时,带着20多个闲散人员,将市农电局的4名工人砍伤。更有甚者,他被审查的时候,还来横的,对抗组织审查不说,还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
不得不叹服,于福祥作为一个村支书仅2001-2002两年时间,涉案金额竟高达上亿元;于福祥感谢党组织、感谢纪检监察部门为他先富裕起来提供了优越条件环境;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巴中的村支书够廉洁了吧?

正解“”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党员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也不都是警告,严重警告,只有站错队的才可司法追究,

基层贪腐危害至极。

基层贪腐的原因是纪检部门监管失职,形同虚设。甚至于同流合污。党要管党,党要管干,结果管他妈个铲铲。

晕死 我还以为是巴中呢

这种人是拖怎么当上村官的?

什么破理论?村官出问题就是党,纪检部门提供环境?难道党提倡贪污腐败?这几年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成果是有目共睹的!!

聪明,实在是太聪明了。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只能是老百姓的责任,怎么可能是党的责任呢?

太聪明了,基层村支书贪腐怎么能够和党扯上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