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进行改革了,改革的方向是分类征收和税前扣除机制。
那么这是什么意思呢!
简单的说,这是我现在征收的制度,是你挣多少钱就要交多少钱税,是计算总收入的,而不管你的支出有多大,这个人所得税不管你的负担多大,你这是按照收入定的,只要你挣到多少钱,就交多少的税。这个看起来有点不太合情理。
而一旦实现了分类征收。
实行税前扣除制度,这样,大家虽然拿到一样的钱。但是就有可能大家交不同的税收。
这对我们有利还是不利呢,当然对我们支出大的人是有利的,当我们支出大了,就可以减少或少交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少交呢!他有什么条件呢。其实条件是三个方面:
1、有购房按揭贷款负担的人群。这个购房是属于首套房,如果不是首套房可没有哓。
2、有子女教育的。就是要子女在读书的,特别是在读大学的,这部分人就可以少交。
3、要赡养老人负担的。这就是家里有老人要养的。
这三方面的支出,都有可能抵扣个税。用简单的话说,这个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就是想实现想实现负担大的人少交税,这对于我们支出大的人,还有有好处的,工资不高,能上交点税那就很好了。至于具体的情况,还要看出台之后的制度什么样子。不管怎么样,对于负担大的人是有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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