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7年3月14日发帖《茂名市河东派出所不作为(潘姓警官)》此事件,本人因不懂得法律法规,不懂得公安局职责能力所在范围,由于当时丢失了物品,心急于想找回失物,一时激动下发了此帖,想不到事后潘警官不但不责怪我,而且在休假时间还不顾劳累的帮我去河西银行调查监控,帮我追寻失物!特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再此也请茂名在线管理人员把《茂名市河东派出所不作为(潘姓警官)》的帖子关闭,谢谢!
理解法律就好,有些的确不是警察能力范围。
呵呵,好和谐
我中意食花蟹,河蟹矛够鲜美
为什么本职该做的工作要等群众投诉了才来做?
呵呵,中国人民公仆
财物价值过万,这个不属于警察职责范围?
肯定被查水表了
楼主,你家的水表经检查,有问题不?要不要快递一个过去给你?
压力山大啊!不过,饭可乱食话矛得乱讲!权当教训吧!
再看回你之前发的贴,就觉得你自相矛盾,究竟哪句真,哪句假?还是被人拉去谈话了?
我不说话路过看看
所以言论自由是相对的。
这一幕好像在CCTV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