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摩已有差不多一个月了,限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如安装了“禅桂新通”通行标识的,可以在限摩区内、外通行;没有安装的可以提前报废,可以得到补偿和交通补贴。而对于限摩区外但要前往限摩区内的摩托车,就只能闲置在家里,因为主人现在要前往限摩区上班或办事,只能是购买汽车或改乘公共交通工具,致使还很新的摩托车要无奈地闲放在家里或小区停车场,造成很大的浪费。但每年却还要审车和缴交及购买各项税费(如年票费、车船税、检测费、交强险等)。本来买车或改乘公交已是比以往增大了支出,而摩托又如废铁般被闲置。真是破财兼浪费。建议将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和补贴对象范围扩大,不要只局限于限摩区内,实事求是,将范围扩大到全市。毕竟,限摩区内选择提前报废的是少数,更多的是安装了通行标识继续行驶。而限摩区外前往限摩区上班、做生意等的不在少数(看看每天被逼爆了的公交车就知道了),把摩托车闲置,实不应该。
建议市政府出台《非限摩区域摩托车提前报废办法》,将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和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对限摩区外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补偿标准可参照已出台的限摩区内的补偿标准;交通补贴时间可按提前的时间计算。另外,限摩区外的摩托车其实还可以在限摩区外行驶的,如提前报废,对限摩工作和绿色出行(公交发展)有莫大的支持,为鼓励限摩区外的摩托车提前报废,可增加提前报废奖励,奖励标准可以按照交通补贴额或另行制定。
请市限摩办(市公安局)考虑市民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限摩配套措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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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16: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