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对ND16062300026的回复已获悉,但是反映由于ipad的相关票据和IMEI等信息是早前购买的物品,是无法提供的,且她的iPad是没有ID,是放在店铺拿来做点单使用,难道就不能归还了?还有,如果ipad无法归还,被偷的现金是不是可以归还。烦请相部门再次核实。
陈女士:
您好!
您第二次反映同一事项的诉求邮件我局己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2016年7月7日16时许,我局刑侦大队、信访中队民警等3人,到您店里与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认真仔细地听取了您对本案的诉求,针对您在二次举报件中提出的问题,我局刑侦民警给您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并告知您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办案程序规定和要求,确实需要您们提供ipad等电子设备的信息。同时,您也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对我们民警的答复表示理解和支持,并表示不再信访。如有疑问请致电0593-7911156(福鼎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信访中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福鼎市公安局于 2016-7-14 09: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