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氏民情]员工上班时脱岗引起纷争,协调帮助中再起冲突报警


[论氏民情]员工上班时脱岗引起纷争,协调帮助中再起冲突报警
2013年10月11日晚上7时许,家住嘉兴市区的阿花女士在其小姐妹阿芳的陪同下(阿芳也曾得到金老师的无私帮助),来到金老师家诉说自己近来在工作上遇上的烦心事。
9月23日,阿花应当在昌盛路上一小区的物业公司监控室内值班(上中班),但晚饭时阿花竟然与几位好友吃吃喝喝,之后又未到岗位上班,造成物业公司监控岗位的脱班。这事让有关主管知道后找其谈话,期间主管说了“公司方面要按旷工予以开除(除名)”、“让阿花调至公司在万家花园物业工作”之类的话,甚至说了“你现在即使上班也无工资”的话,双方即发生比言辞冲突更为严重的情形,以致报警后警察赶至现场处理。稍后的几天中,公司方面说过“国庆节后处理”之类内容相对原则与模糊的话。
10月8日,阿花到昌盛路上的这家物业公司后,看着别人都领取工资,唯独自己没有,心里别说有多么的不高兴。之后,公司方面不安排工作,也无处理意见,这事就莫名其妙的“悬”在那儿。于是,阿花找到金老师,希望出面协调解决。
当晚,金老师即电话联系了有关主管,就事情的来龙去脉作了核实。次日上午,金老师联系了该物业管理公司行政部的夏经理,对事情作进一步深入了解。事情大致如下:阿花家住秀洲区嘉北街道义庄,一年前来物业公司应聘担任了物业监控值班员,在此期间二三次脱岗,且与保安队长、物业主管等关系不够融洽。9月23日脱岗事情发生后,公司曾一度研究给予处分,但出于教育员工,给人重新工作的机会,提出让她到公司驻万家花园物业处工作,阿花以路远予以拒绝,双方为此僵持着。在当晚的金老师电话联系中,物业主管提出了让阿花“三选一”的改进方案(万家花园、放鹤洲、文心园),也遭到阿花的拒绝。
当晚,阿花临别时,与金老师“约法三章”:让金老师出面协调;阿花希望继续留在昌盛路上的物业岗位,其他地方坚决不去;金老师承诺努力去与公司方面沟通,尽可能达成完美的方案。
10月12日早上,经与公司行政部夏经理探讨,初步达成如下方案,待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看在金老师的面子上,让阿花留在昌盛路上的物业岗位工作,但让阿花需出示书面承诺,保证今后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工作。但令人遗憾的是,初步方案拟就后不足半小时,夏经理电话告诉金老师,说阿花目前在昌盛路的物业处与保安发生较为严重的冲突,公司方面已经报警了,并表示“这样的人真的不适宜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请金老师理解”。
在此,金老师有话要说。作为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工作,这些都是首要之职,当然工作时间员工有事,需要临时离开岗位,只要办理一定的手续(比如写个请假条,向班长或者主管打个招呼)都是许可的。但擅自脱岗,屡次犯错,这绝对不是一员应当出现的问题。作为公司,在强化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的同时,尽可能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不能动不动以“开除”说事。
对于本次事情最后发生这样的结果,金老师心里流血!

对于这样自作自受的员工,我早就开除了
依法依归办事就不能看在谁的名字上了。看在金老师的面子上?首先你就得面子就违规了~!
旷工被辞退不就是依规么?
给cwq123评分:积分 +2理由: 这在当今社会中不算违法,适当地讲一些人情
给进行曲评分:积分 +2理由: 谢谢评述
这么牛气的员工?想出去就出去,想在哪上就在哪上?
人家违不得规,自己可以?何况没看出有违规的
这样的人老金你也帮?
以为这个社会欠了她的?
这样的人换了我是老板 我早开除了

这种人只适合当老板,不适合打工的!
这种员工肯定要被开除的
都是奇葩啊
这也能帮?老金以后要三思啊
一帮子奇葩!看来老金的面子贴人家屁股上了
:lol
谢谢网友评述,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