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处理违章侵权建筑的报告

尊敬的福安市建设局领导:
我叫陈云宝,家住福安市赛岐镇万寿路44号,现在住房三层半。因我住房前盖起一座商品房(已经完成5层主体框架,第6层框架在建),导致地基下沉,我的住房多处墙体裂开,目测可见漏光。就此侵权问题我一家人与该处商品房负责人(姓:占,名字不详,电话:13905933715)多次交涉,但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该占姓负责人不顾我们的投诉和交涉,不断的以各种说辞拖,直至现在盖到第6层,如今我家房屋墙体裂开,别的不说就雨天漏水就给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经我们了解,该商品房建设并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等资格,属于违章建筑,在于占姓负责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们曾经求助于赛岐镇城建部门,有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强制停工,但工作人员一走他们就又换一批人重新施工。之后,我们再多次请求赛岐镇城建部门,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效果也没有第一次好,该商品房也就慢慢的建起来。
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没有权力去制止违章建筑,只能求助于我们的城建部门;但是,城建部门工作人员的口头警告、禁止并没有起来实质性作用,只要工作人员一走,他们就开始继续施工;现在该商品负责人已经组织将砖、沙子等砌墙用的材料都运输到每一层,我们真疲于争吵,也不好意思天天打电话给赛岐镇的城建工作人员进来口头禁止。
我们想请市建设局的领导体恤我们老百姓,对该违章建筑依法严肃处理,做出书面处理文件,不然他们真的是无法无天,我们老百姓没有这个权力,还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避免我家住房遭受更大的损坏。
谢谢!
举报人所反映的赛岐镇万寿路建筑于2011年顶风违建,当时镇村建部门及市城监大队也多次进行制止并依法下发停建通知,目前现场仍有多处执法遗留的拆损处。此建筑自2011年以来一直停留在五层框架结构,现已严格控制其装修和加层,下一步将结合市“两违”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举报人所反映的房屋受损问题,我镇将组织村建部门进一步进行核查,并就双方意见进行协调处理。(赛岐于 2014-1-24 10: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