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屋位于福安市下白石镇因火灾原因烧毁,现想在原址上拆掉危房重新建设,请问相关部分如何申请程序如何走。请相关部门留个电话方便本人咨询。
市信访局:
转来的诉求编号为ND16041200031的信访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诉求人张浩的危房拆建首先向其房产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政府提出危房拆建申请,经相关部门鉴定后确属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由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审批。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2、市村建站电话:0593-6588702。
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4月27日
(住建局于 2016-4-28 16: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