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扰民

杨先生来电反映,长兴城D区楼下开宠物店严重危害他们的生活工作和休息,24小时宠物不停的叫,狗毛到处飞扬,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烦请相关部门介入核实。
划转市执法局的为对建筑施工噪音的处罚权,该宠物店经营及噪音问题建议转工商、防疫及环保部门处理。(执法局蕉城支队于 2017-5-12 15:52回复)
据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情况,长兴城D区共有1家动物诊疗机构及3家宠物售卖店。该动物诊疗机构名为宁德市蕉城区蕉南卓越宠物会所,位于长兴城D区3号楼108,该动物诊疗机构已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为合法动物诊疗机构,且经我局现场检查,该动物诊疗机构现仅寄养猫3只,狗2只;也未发现该动物诊疗机构有乱扔狗毛、粪便的情况。另外3家宠物售卖店分别为彭小姐的狗、藤鼎添宠物超市、阳光宠物会所,我局工作人员暂未发现该3家宠物售卖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故并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
ND17042700011投诉中所述宠物鸣叫不停等问题,并非我局管辖范围,建议转由其它职能部门处理。
(蕉城区农业局于 2017-5-15 16:33回复)
接到投诉者投诉后,我局迅速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察,经勘查,投诉者投诉的地点为蕉南卓越宠物会所、蕉南藤鼎添宠物用品超市、蕉南文震宠物用品店、蕉南米莉宠物店。地点狗毛与废气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第三十四条,应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该情况,建议转住建局处理 (蕉城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5-22 08:58回复)
2017年5月10日,我局接到12345政府服务平台转来的投诉件,编号:ND17042700011,关于宠物店扰民的问题,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了解,该件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转区农业局和执法局办理。(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7-5-22 10:47回复)
杨先生: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局蕉南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长兴城D区楼下“藤鼎天宠物超市”、 “彭小姐的狗”和“阳光宠物会所”等三家宠物店进行走访,对店铺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规劝,并予以口头警告。店主表示立即整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于 2017-5-24 17:20回复)
杨先生:
您ND17042700011诉求件我局已收悉,接诉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企业监督股、蕉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开会进行布署,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多次深入长兴城D区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1、长兴城D区四户宠物店均已经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
2、对于来信所述宠物鸣叫不停狗毛到处飞扬等噪音和卫生问题虽然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但我局还是积极主动作为。于5月18上午和下午分别二次召集四家宠物店经营者召开会议进行协调,要求宠物店经营者将店内的宠物运离长兴城,并撤掉门口铁笼,做好门口卫生清洁,不寄养宠物在店内,店内只能经营宠物用品及宠物日常洗澡,不允许晚上寄养宠物在店内。四家宠物店经营者当场承诺表态并达成一致。
(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5-25 16: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