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变成大卖场

嵊州市崇仁镇是嵊州市的第一大集镇,崇仁电影院在利益驱使下,没有好好经营管理这个群众文化娱乐的唯一场所,而是任其泛滥变成了今天低档劣质商品充斥其中的大卖场。不要说没有电影市场,不要说没有电影观众,就象冬天的冰棍只要正确经营就会有市场。这样一个可以丰富几万及至更多人的精神乐园变成了一个供私人追逐利益的大卖场,这是对数万万崇仁居民的具大讽剌!试问1:这样做符合党中央的政策精神吗?这样的谋利方式对得起崇仁电影院这个名称吗?看看市郊不惜大拆大迁,实在拆不了的还在上面画花画草以碍观瞻,有这样的雄心壮志为什么搞不好一个群众的娱乐场所而要进行(或许)非法的改造非法经营(只少是超范围)?也许你们有这样那样的签字,但是现在是法制社会,权大于法一事想必不会发生吧!试问2:这样的出租经营行为纳税了吗?税法面前人人平等,那怕你偷税去捐希望工程也改变不了偷税的事实哦,希望领导明察!还我们的崇仁电影院!我们拭目以待!
小农同志: 崇仁电影院由嵊州市电影公司出资筹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七,根据嵊计(81)第182号批文,明确产权归嵊州市电影公司所有。整个八十年代,电影放映行业繁荣,落成后的崇仁电影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立即。九十年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电影市场下滑,崇仁电影院勉强维持收支平衡。二〇〇〇年后,崇仁电影院基本处于半停止发行,到2016年,崇仁电影院已十余年没放电影,一直闲置。1、市电影公司在三家集镇影院闲置期间,也经过多次市场调查与论证,是否改造多厅数字电影院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影院设计建造的时代局限性。消防、安全考量都不适应改造。城市高档次多厅电影城与农村公益电影的诞生,观众选择多样化,单一的电影放映无法维持生计。二零一六年电影公司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55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出租经营,合情、合理、合法。2、市电影公司三家集镇电影院的出租,都通过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确立租赁关系,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 嵊州市文广新局2017年7月15日
嵊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