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房监办回复
2016-07-06 15:30
楼主您好!因调查了解需要点时间,今天才给您反馈,抱歉啊。
我们了解后的情况是这样的:
正达公司用以充抵工程尾留款的正达阳光城28幢地下室部分建筑,并未包含在共有建筑面积范围之内,依据是丽水市城建测量队2009年5月12日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FCCG(2009)10228 0001-203)。相关文件同时表明,这部分建筑也不是人防设施。因此,正达公司处置这部分资产应该没有法律障碍。
我们已通知周国强耐心与业主代表沟通,尽可能消除误解。
若对这部分建筑产权归属仍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无事退朝
在正大阳光城28幢地下一、二层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正达置业声称与周国强达成协议,将地下产权变更为周国强所有,周国强通过张贴通告的方式告知28幢业主,将对地下层车库进行封闭维修施工。28幢业主对上述协议提出质疑,并委托代表着手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同时提出暂缓施工的要求,正达置业及周国强均未向业主做出回复。6月28日,周国强无视该幢房屋业主代表的劝阻,组织大批施工人员及社会人士强行进场,对地下楼层入口采取砌砖堵路等措施。在产权归属等疑问未清理的情况下,请相关部门予以帮助协调周国强方面暂缓施工。
请有关部门尽快介入
产权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不清晰?
政府,都是政府,,,,,,,,丽水房地产问题,,最主要原因在哪里???
产权不难分属清楚的,要是业主出钱卖手了,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的,反者业主没有出钱卖地下室,产权自然不是你们业主的,闹事也没用。
楼主,您好!丽水市房监办已受理您的帖文。
这么老的小区居然还有这么大的问题,现在才冒出来,丽水房地产还有多少故事可挖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