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茶地镇翁基村村民,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散养户(养猪户)多少头以下属于拆迁范围? 问镇工作人员,既然说我村里人叫他要拆的????难道公职人员不是按法律规定办事而是谁跟他熟叫他拆就来拆吗??作为公职人员你要来量拆的面积也不要跟养殖户联系,自己爱怎么量就怎么量吗??量完下个通知书叫人半个月不到要自己拆掉不拆就强制拆这合理合法吗??这是在威胁我们平民百姓吗?这就是人民的公仆吗?起码要给平民百姓一个合理的处理期。 现在不是人性化社会 与人为本吗?为了环境,不提倡养猪,可以理解,但你要给老百姓个合理的善后处理。难道老百姓赚钱就不辛苦吗???望领导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谢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县镇文件精神,我镇翁基村工作队于2017年3月23日晚到户进行对家庭养猪户拆除、关闭猪栏事项进行宣传,并送限期拆除通知书。到户后,工作队认真仔细的宣传政策及拆除补助情况,户主表示中猪无法出售,仔猪可以出售。工作队表示没有说出村里人叫他来量的这样的话。关于测量问题:县级测量公司会提前与户主联系。关于限期拆除时间问题:按要求要在2017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该户为禁养区,2011到2012年镇工作队就已经到户通知不能养殖,该户表示不再养。镇工作队送达的限期拆除通知,户主拒绝签字,镇工作队还表示如对测量面积有异议,可以与测量公司重新核对。(上杭县茶地镇人民政府于 2017-3-30 11:5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