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小孩户籍和籍贯随母,办理婚迁时却被告知小孩籍贯要随父,一定要更改否则拒绝迁入,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更改是派出所又说不可以更改,请问我应该要怎么办?请问关于户籍随父还是随母国家有明文规定吗?
您好!您所咨询事项,户政中心已电话回复您,如还有什么问题,可拔打户政中心咨询电话:8640350。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和《公安部关于新户口迁移证件使用和制发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公户政[1995]023号的规定: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出生地及籍贯填写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户政中心
2016年10月27日
市公安局 2016-10-27 18: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