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柯桥区建设局对拆迁住房困难户政策进行解释


拆迁中,农业户与居民户的住房困难户面积计算(即最低住房保障面积)为什么政策是不同的?例如:农业户与居民户分别都在柯桥城区购买了商品房。在城中村的老房子拆迁,计算住房困难户面积时,农业户在柯桥城区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是不用一并计入的,居民户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却要一并计入?这是为什么?那些开公司、住别墅、坐奔驰,却享受着住房困难户待遇的怪现象,不就是政府造成的吗?

没有人来解释一下吗?呼叫柯桥区建设局

领导表示没有工夫上网

请柯桥建设局回复,我们柯岩街道秋湖村为什么不能自建新房?田地里被新建厂房很多土地征用,而本村村民为什么不能自建本村土地住房?,村子里老百姓要求自建住房且没能审批,到底拆迁吗?我们要改善住房条件。

什么是农民啊,农民有集体土地宅基地一说,居民是没有的,所谓住房困难户只农业户口家庭宅基地占地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以前农民的苦谁知道,居民里总没倒挂户,农民一年干到头,还欠生产队的。

“在城中村的老房子拆迁,计算住房困难户面积时,农业户在柯桥城区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是不用一并计入的,居民户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却要一并计入。”这个政策很不公平,农业户用辛勤劳作积累的钱买的商品房,居民户买商品房的钱又不是偷来的、抢来的,而是起早贪黑、辛勤劳作积累的、又或是贷款、或是借款,举全家之力买的商品房,再说了在拆迁的城中村农业户有几个是在种地的?zf把农业户和居民户分的这么清楚,莫非是想削弱在拆迁的居民户对zf的热爱,培养一批对zf不满的人?

搞不懂城中村的农业户跟“原居民”拆迁补偿政策为什么不一致呢?

等,再等,再等等。。。。。。。

应为有些领导在农村都是住房困难户,大家懂了吗?

以前是居民户吃香,现在倒过来哉,农民伯伯赤脚上楼哉农业户吃香。这也叫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