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
你好!我司将招聘一员工并派遣到国外总公司工作,派遣期间总公司将在国外支付其全额工资,并将按当地法规为其购买社会保障及纳税.
请问,我司作为雇佣单位,还需要为其在国内交纳社保吗? 如需要,单位如何扣减其个人应交部分?
谢谢!
您好!据您所述,贵公司只是国外总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两者之间不属于劳务派遣。该员工与贵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贵公司应该为其在国内交纳社会保险。《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
2014-06-18 14: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