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得领导:我父亲何顺清,双牌阳明山人,我母亲谭本梅患尿毒症许久,于去年已经离世,父亲在母亲患病时检查出患有《再障功能性贫血》,大姐何降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小妹何欣怡曾患有结核性胸膜炎,经过治疗,何欣怡治愈。在父母患病期间,各级领导及当地政府不闻不问,也没有任何救济补助。家人们自食其力,何降珠与何欣怡在外打工支撑父亲医药费。父亲做不了重活,就于许多年前在在万寿寺坪地内摆摊赚取生活费得以缓解两女负担,然而,当地管理局近年来圈地承包于人,并强制性不许我父亲上去摆摊。万寿寺寺内供奉得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得佛。在佛寺跟前本该宽容对待,何以如此犀利对待(老.弱.病)的老人?管理局又有何权力圈地承包承办?今年圈地承包出去近二十三万,并告知如果上去继续摆就丢了摆摊所卖之物,还说打人,请问这还是一个有人性得法制社会吗?如若我父不去摆摊,请问何以生活下去得以生存?家中两女都未成婚配,负担重得情况下该如何负担???阳明山一直以来都在声称旅游开发,带动农民致富,现如今当地百姓都过不下去,还何谈带动致富,?真正富了了谁?钱又去了哪里????万望回复!
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你家庭的情况,2011年10月开始我局民政部门将父母2人纳入了低保名额,资金打卡开放,银行有记录可查,不存在你反映的不闻不问问题。
不能在万寿寺摆摊,是因为阳明山作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本着对广大游客负责,合理带动景区及周边群众致富的理念,对景区内的经营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经营权进行招标也是参照了全国其他景区的管理模式。万寿寺景区作为阳明山的核心景区,因地理条件所限,目前只在寺内设有一个经营点,门前广场为停车场,因只有约50个停车位,所以不允许随意摆摊,阻碍交通。
另外,你居住所在村阳明山东菖源村地理位置优越,大部分位于景区内。经统计,去年底东菖源村的农家乐已发展到20多家,人均旅游红利远超其他三个村,北江冲就是旅游开发带动当地致富的典范,几乎家家都在从事农家乐,生意火爆,有目共睹。今年,为解决当地群众旅游旺季摆摊出售特产的需求,我们在游客集散地万和湖景区统一建设了6个门面、近100个摊位,只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就可取得经营权,欢迎你报名参加。
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