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文体局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我们小区盈丰佳园是商民两用小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了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现在福鼎市文体局还在2015年给这个ktv发了证书。ktv夜间扰民,楼上4楼的居民都深受其害,生意一好楼上就都是楼下唱歌的歌声,望文体局正面回复,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林小彬同志:
你反映的关于“文体新局违规颁发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导致噪音扰民的信访事项”网站诉求举报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水木年华娱乐会所”设立程序和依据的说明
关于“水木年华娱乐会所”设立程序和依据的说明:“水木年华娱乐会所”地址位于福鼎市山前街道城东南路,在山前盈丰佳园的沿街店面的两层建筑内设立,该会所用房均有独立的房产证明,根据业主申请设立时出具的建设房产部门《房屋所有权证》显示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店铺,没有任何与住宅有关的内容,与《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并不相悖。另该会所内所有通道与盈丰佳园其他建筑没有交叉共用,属于相对独立的建筑物。有鉴于此,我局按照审批程序在业主取得消防和环保部门许可之后,予以受理、初审,并按照审批环节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公示,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我局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9日对该场所设立的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单位和个人任何形式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2015年8月24日,我局依法组织福鼎市水木年华娱乐会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会前将听证会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4日),要求利害关系人主动报名参会。会上我局依法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社区代表、物业管理处代表等到场监督指导。而投诉人在两次公示和听证会期间并无明确表达反对意见。在取得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致支持后,我局方决定同意予以发证。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水木年华娱乐会所”噪音扰民情况的处理过程。
接到投诉人的信访件后,我局就高度重视,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我局立即通知该会所业主,要求该场所负责人主动联络投诉人,了解投诉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切实配合做好噪音整改工作。此外,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投诉人并对该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记录。据调查了解从5月份至今,水木年华娱乐会所已先后两次对场内设施进行整改,整改内容包括:1、对可能存在噪音影响的6个包厢进行统一整改,其中2、3、5号包厢实施完全关停;23、25、26号包厢施行半营业状态;2、对直接影响较大的5号包厢进行包厢内装修整体拆除,并购置安装消音减震杆,目前已对23、25、26号包厢加装消音减震杆以及拆除音响;3、在经过前两次整改后,投诉人仍不满意的情况下,业主又于8月31日采购“金字塔隔音海绵”准备进一步改造隔音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如果效果良好将推广建设尽量达到降噪目标。
三、近期和下阶段整改计划
9月2日至6日期间,针对此次投诉事件我局又多次派出专人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将场所隔音整改至投诉人满意效果,场所负责人做出承诺表示,如果5号包厢在“金字塔隔音海绵”加装消音施工后,能取得让人满意的效果,该场所将对整体包厢实施加装。如果5号包厢实验效果不良,该场所将主动采取关停部分包厢的措施,避免给住户造成困扰。下一步我局将主动联系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信访工作通气会,并对场所的整改效果进行专业噪音测试和评估,同时将继续对此次诉求件进行跟踪,直至让此事得到妥善处理。(福鼎市文体新局于 2016-9-12 10: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