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国资委路桥下属收费站员工加班费

首先很感谢您,这么详尽的回复了我的问题!但好像你没有听懂我反映的问题,我们想通过这个平台反映路桥公司违法,不是来讨说法的。请不要把皮球又踢回路桥公司人力资源部。我想问国资委路桥公司这样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加班费的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请问我们的工资基数是多少,一天121元加班费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佛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按这个算都不只121元。我们请一天事假要扣(月工资+年终奖)大概120左右,是按我们工资全额计算的,但为什么我们的加班费只按岗位工资为计算基数。这个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了吗?我加一天班,都不够我请一天事假扣得多,这公平吗?劳动法规定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我们公司一直没有跟我们协商过)
请国资委,帮我们追回多年来佛山路桥公司少发欠发给我们的加班费!
为保障收费站员工的合法权益,路桥公司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岗位工资低于市人社局公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收费站岗位,上述岗位的加班工资调整后将按照当年度本市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
此外,建议您在向我委反映情况前首先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上一级主管公司(市或区路桥公司)提出意见和具体要求,做好劳资双方的沟通协商工作,如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再进行反映申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赖与支持。
2012-12-16 12: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