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民法院庭长蒋**枉法裁判编造理由篡改证据敲诈当事人钱财


永康市石柱镇法庭庭长蒋**,在受理本人和章*离婚案(2016)浙0784民初2207号和金华中级人民法院张**审理的(2017)浙07民终2070号,本看不到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的影子;他们的行为恰恰与之相反,在他身上也看不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影子、看不到人民法官作为公正裁判地位的影子,刻意伪造、篡改当事人真实理由。
2016年3月24日原告再次把案件起诉到永康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退回91万元中的财产。这次一审开庭日期接到传票是4月27日上午9点10分,审判员是蒋**。在4月26日下午5点突然接到律师电话说蒋**庭长通知不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其缘由蒋**也不说。5月6日石柱法庭重新又发了张传票,通知5月10日开庭,开庭不到半小时还没读完起诉状,被告从座位突然上赶到我面前指手划脚,无理取闹,蒋**庭长坐在审判长的位子上笑嘻嘻的看着被告不去制止,任意让被告在法庭撒泼,等被告撒完泼,才慢悠悠的宣布先休息一下。
我们等了很长时间,后来律师叫我先回去,今天不开庭了。之后蒋**也拖着不开庭,我去了好多次去找蒋**庭长,可每次都被他拒绝,有一次是蒋**电话打来说今天调解,可原告到了法庭没见被告来,之后蒋**庭长说单方调解,在和庭长谈话中蒋**庭长提出要我出10-20万才可以离婚,如拿不出来就不用说了。
正因为我起诉是为了拿回我的财产,不然我起诉是为了什么。2016年8月19日律师接到通知8月23日下午2点开庭,可是到了8月23日中午12点。律师接到庭长蒋**通知又不开庭,我只好去法庭找庭长蒋**反应情况,蒋**庭长开口就要求我拿出10至20万元(当时有我的律师和我母亲在)就给我去和被告说说看,我拿不出钱。
9月26日案件已经拖了6个多月了,去找蒋**庭长反映情况,请求开庭审理,蒋**庭长就态度极度的差,说完直接上楼去办公室把门关了起来,我只好在门口等了一会,庭长蒋**就是不予理睬,我没办法只好回家。10月9号律师电话通知10月14日上午开庭,可是10月10日律师又接到蒋**通知说不开庭,开庭时间下个星期再定。
10月27日律师又打电话通知说在11月2日上午开庭,在10月31日庭长蒋**又通知不开通,时间再定。最后一次通知在11月28上午去永康市人民法院开庭。蒋**庭长违法审理程序,把简易程序违规拖延长达9个多月,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从一审庭审情况来看,主审法官也违背了“直接言辞原则”和“直接原则”,它要求法官必须在法庭上直接获取以口证或言辞辩论方式呈现的事实和证据作为判决的依据。但在法庭所谓“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却没有让原告辩论、补充提供证据。
在重大疑点、重大证据面前,主审法官不是调查取证,而是采取视而不见盲目断案的办法。由于主审法官故意不开庭,庭审渎职失职,又故意不开庭,不仅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审理结果,使被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而且性质恶劣,严重违法。在一审判决后又拖廷我上诉期限4个月,导致本人款物至今下落不明分文未追回!原告公安机关出具的材料上清楚记录的91万多的货物抹掉没有审理。
蒋**在判决书上所做的文字游戏,件件都在为被告开脱。是单纯错误,还是有意为之?其实,主审法官的目的已一目了然。法治社会最讲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然本案审判程序和法官确实违法,法律依据又很充分,又不属于难以操作的范畴,那么,导致的这一系列后果就应该有人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追回被害人的损失!
2017年7月21日下午6点钟,由唐**律师送到判决书。判决上诉人在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下把父母店里烧毁的财产按原价值判决支付21万元给被告,这样的判决完全不符合法律。法律法规在蒋**一审中淡然无存,在二审中也没有认真审查后就草率驳回案件,设为终审案件。
不排除永康法院石柱法庭庭长蒋**有串通审理案件嫌疑。我为了讨回公道,到处借钱打了3年的官司,现在也欠下了众多债务。我的财产就剩下一辆全新皮卡车车牌号(浙GL****)价值122000万元,现在己经被章*开走,包括被章*拿走90万的银饰品和银条,石柱派出所也有我报案车辆和被拿走银器的相关记录。也有章*自己承认的视屏,也有她父母承认车子是在他家。加上被章*退掉的人保寿险现金9735元。
现我还要抚养女儿读书和各方面开支,我没有办法,因为章*讲出来的空话,假话都会被采纳。我因太穷不管有多少真实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据都没有任何作用。
第一、本案在对于法院认定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上,法院判决明显不合理,判决的共有财产214934元,判决原告得64934元约占30%,被告章*享有153000元约占70%。
第二、裁判尺度不一致,在公有财产分割上判决原告姚琅琅得64934元约占30%。被告享有153000元约占70%。当是在判决分担被告章*分居期间的花费时,却判决原告承担65%,判决书上写着为遵守法律规定,存在非常明细的滥用裁判权的行为。
本着错案必纠的原则,应该改判纠正,实现司法公正。对蒋**滥用职权追究责任!!希望广大网友转载转发扩散让更多人知道永康人民法院蒋**的腐败!!!!!

这是什么情况,有点乱,文字太多

一个涉及二十几万的离婚判决而已,搞得好像审判长收了几百万然后枉法一样,法院这样判,最大的原因可能是楼主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是有过错一方,楼主在论坛这种地方进行无证据污蔑审判长枉法,要是人家告你诽谤完全没问题

哎,没办法,认了吧,讲正义的地方,名字叫西方。

把判决书拿出来看看,什么都明白了

楼主这样迟早进去。心情理解,完全不懂法

人家有没有腐败,又不是你嘴巴说说的,对判决不服的,上诉就行了,这样的标题在这里,我觉得平日说话做事太武断

不是就20几万,还有加上90几万呢,一共上百万的钱,我有什么过错?我是在出差三天时间被盗这么多货物。审判长只管告我,我有证据我怕什么。

有证据怕什么

上诉了,明显滥用裁判权,有证据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