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是搬罾镇竹林寺村七组村民,几年前我们村在村长胡成红的做主下将庄稼地承包给别人,每年给村民一定的承包费。2014年的承包费拖到了2015年才发,2015年的到现在都还没发。农民都是靠土地吃饭的,现在把土地占了承包费又不给,让农民怎么活?我们没有办法,只能请政府为民做主。
——————————官方回复——————————
网民“风轻云淡”你好: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10月,南充市仁和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竹林寺村6、7、8、9、10组共计土地230亩,用于种植大棚蔬菜,因多种原因该公司未进场生产经营。该公司已支付2011、2012、2013年土地租金,租金标准为960元/亩/年。2014年该公司终止了承包合同。
合同终止后,7组村民私下与鑫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为750斤稻谷/亩/年,按上一年国家挂牌中等收购价折算成现金支付。2015年5月,鑫磊公司发放了2014年的土地租金(1012.5元/亩)。2015年10月,该公司应支付2015年的土地租金,但由于该公司资金困难,一直未支付,村干部已多次敦促该公司支付2015年土地租金,都被该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目前仍在积极协调中,力求尽快解决租金问题,把资金发放到农户。
南充市顺庆区搬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风轻云淡 2016-5-17 20:33
网民“风轻云淡”你好: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10月,南充市仁和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竹林寺村6、7、8、9、10组共计土地230亩,用于种植大棚蔬菜,因多种原因该公司未进场生产经营。该公司已支付2011、2012、2013年土地租金,租金标准为960元/亩/年。2014年该公司终止了承包合同。合同终止后,7组村民私下与鑫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为750斤稻谷/亩/年,按上一年国家挂牌中等收购价折算成现金支付。2015年5月,鑫磊公司发放了2014年的土地租金(1012.5元/亩)。2015年10月,该公司应支付2015年的土地租金,但由于该公司资金困难,一直未支付,村干部已多次敦促该公司支付2015年土地租金,都被该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拖延。目前仍在积极协调中,力求尽快解决租金问题,把资金发放到农户。
南充市顺庆区搬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搬罾镇人民政府 2016-5-20 12:30